第十三章 璞玉
“郎君!郎君!……”
一阵焦急的呼唤声传入袁冠的耳中。
是……阿莫?
袁冠用尽全力睁开眼,只觉白光刺目。
他皱着眉头,用力支起上身,嘶哑着嗓子问道:“阿莫,什么时辰了?”
“回郎君,已经巳时三刻了。”阿莫见郎君终于从梦魇中苏醒过来,总算是松了口气。他不敢告诉郎君,当他从仆从那里得知郎君他到了晨起时刻怎么叫也叫不醒,陷入梦魇挣扎不休时,心里都快急疯了。
他冲进郎君的卧房,就看见郎君脸色惨白似雪,全身仿若浸在冷水里刚捞出来似的,浑身上下都是大汗不止。
若不是郎君的胸膛还起伏着,他真还以为郎君要驾鹤西去了!
“郎君!阿莫请求您今日便沐休吧!”
他家郎君自来到江州上任以来,还未休息过一日。每日雷打不动地卯时初便起,亥时末才熄灯,中午也是常常翻阅卷宗从不午睡,这身体怎么受的了啊!
郎君一定是太累了,思虑过度,才梦魇的!
袁冠摇了摇头。
他让阿莫给他披上狐裘大袍,倚在卧席上沉思。
这是他唯一一次梦见三年前发生的事。当时他终于下定决心与王氏恩断义绝,所以哪怕之后王氏给他传书信也好,托人求见也好,刻意制造偶遇也好,他都没有再回心转意过。
甚至于在两年前,她病危临终之际,请求见他一面,他都没有答应。
不爱就是不爱了。
可他真的爱过王淑君吗?
他还记得,他第一次注意到这王氏时,是她那篇所谓的《沁园春雪》横空出世之时。他倾慕于她的才华,想要结交于她。
后又被她大胆的言论所倾倒。
她会说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人人生而平等”等等让世人惊骇的话。可对当时的他而言,这种看似大逆不道的言论,却如黑暗中的闪烁的一颗明星照亮了他的悲苦人生。
他以为,她懂他。
可从昨日阿秀的话中,他才知道,那王氏只不过是剽窃前人的诗词给自己贴金的虚荣女子。她那些所谓的惊世骇俗的话语,也只是她以前生活着的时代流行的观念罢了。
当真相揭开,他才顿悟,或许从一开始,他爱上的只是一个自己臆想的虚影,所以当爱情破灭时,他才会断得那样决绝干脆。
从今而后,王淑君这个名字,将彻底消失在他的脑海中。
袁冠揉了揉眉心,对跪地等候吩咐的阿莫说:“将陈女带进来。”
阿莫心里略微诧异。
郎君一直孤身一人,除开那王姓贱妇,从未亲近过其他女子,却为何再三注意那庶民?
难道……
阿莫心里隐约有了个猜测,顿时叩首领命而去。
阿秀一直胡思乱想到深夜才扛不住周公的召唤,沉沉睡去,自然次日便起迟了。好在她也算是无所事事了,就算赖床也没人管。
当她刚穿好仆从给她准备的细棉织锦襦裙,头发还没梳好发髻时,便听见那个叫阿莫的人的声音从门外传来:“陈女,速与我拜见郎君。”
阿秀急忙将头发梳了个圆髻,稍稍整理了衣裙便立刻出了房门。
阿莫用挑剔的目光审视着阿秀,试图找出任何一点点不妥或不善的地方。可他上下都扫了一遍,最后也只能无奈地承认这陈女真乃天香国色,无一处不精美。
此女有如此殊色,远胜过那王氏女,难怪郎君对她上了心思。
阿莫自以为猜中了袁冠的想法,心里忽然雀跃起来。
郎君已过弱冠,却孑然一身,没有个知冷知热的姬妾在身边,实在是不妥。陈女虽出身庶民,又有命案在身,可只要她能讨得郎君欢心,让郎君不感寂寞,那什么出身命案之类的通通不是问题。
于是,阿秀便瞧着那原本见了她便黑着脸的阿莫忽然对她轻声细语,和颜悦色起来。
阿秀有些受宠若惊,又有些惴惴不安,不知道这阿莫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很快,阿莫就将阿秀带至袁冠的卧房中,自觉退下。
阿秀抖着双腿紧张不安。她只觉心跳如鼓擂,“扑通扑通”地,嗓子眼干得厉害。她连抬头的勇气都没有,便径直跪拜:“罪妇拜见刺史大……”
“咕!”
阿秀的脸立即如火烧般红通一片。她死死咬着唇,将头深深埋在胸口,恨不得立刻找个地缝钻进去!
太丢人了,太丢人了!为什么自己每次见到这美男刺史都要如此的丢!人!
阿秀有些绝望地想,该不会是她与这刺史八字不合吧?!
“……摆膳!”
袁冠扶额。他自然是将刚才的一幕尽收眼底,没有错过她原本害怕不安,后又羞怯自责的神情变化。
他轻声一叹。
这女子看似有几分聪明手段,实则单纯迷糊,心里想什么从来掩饰不住,一眼便能从脸上看出。
若是再放她出去,让她再由着性子胡闹做事,估摸着很快就会被人看穿底细罢。
袁冠正想着,仆从已经将早膳食盒摆好在二人面前。
这个时代的人们主要是用蒸、煮、烤这几种简单方式制作食材,不过调料倒是比之前丰富许多,竟还出现了酱油、胡椒、花椒、姜、葱等调味品。
阿秀肚子确实饿极了,拿起箸便开吃。她的这份早膳主食是米粥,搭配着鱼羹、羊酪,蔬菜则是凉拌胡瓜、清灼葑菜。
她偷偷往袁冠处瞄去,却见他的食盒上盛着的主食是水引饼,搭配着驼蹄羹、莼菜羹,一整条清蒸鲜鲻鱼,蔬菜中还有此时极为罕见的紫茄子。
袁冠早就注意到阿秀一直偷看他的食盒。见她双眼一直盯着茄子不放,便大方地将盛着茄子的碗往阿秀食盒里一搁,“赏你。”
阿秀:“……”
阿秀的脸已经红的不能再红了。她呐呐地谢了袁冠,心里却恨不得扇自己两耳光,心里咆哮道:“茄子茄子!你上辈子是没看过茄子!还是没吃过茄子!老盯着看丢不丢人?你还嫌丢的人不够多吗!!”
我恨茄子!!!
阿秀三两口就将那没什么滋味的清蒸茄子吞下了肚。
反观袁二郎,用起膳食却是从容不迫,每一个动作都如行云流水般流畅优美却连一点声响也未曾发出,整个厅堂里只有阿秀“叽叽咕咕”的咀嚼动箸声。
阿秀动作慢慢停下来。她手都不敢摸那箸筷,深怕再发出任何一点难听的噪声出来。
“想学吗?”袁冠似是知道她心中所想,开口问道。
学……吃饭?!
阿秀呆了呆。
“你既来之,则安之,这言谈举止、行住坐卧间都不可与世人相差太多。我知你并非真是那粗鄙无礼不通文墨之人,但从今日起却必须学习这时期寻常世家子第所要修习的一切事务。”
袁冠觉着阿秀就是块璞玉,值得他好好雕琢。
待阿秀离开后,袁冠呼唤阿莫进来。
“细作暗卫三、暗卫四运作地如何了?”
“回郎君,一切都已办妥,只待郎君下令!”
袁冠想起最近南昌城里突然疯传的关于刁青的桃色绯闻,唇角微微向上一扬,整个人绚丽夺目。
“是时候通过刁家之手给王、庾两家献上份大礼了。通知建康城的暗子,将此事知会给尚书仆射大人。”
“阿莫,”袁冠柔柔一笑,如春风拂面,“我觉得你的提议很好,我是该好好休息一阵了。明天就请文医官来替我诊脉吧。”
原来,那刁青自从见了这如天人般的袁冠后,对着满屋子的莺莺燕燕,是再也提不起一丝性致了。
从前一看就会□□焚身的妖姬美婢,现在只觉着面目可憎,丑陋如老媪。每日夜里,他躺在整块汉白玉雕琢的卧席上,辗转反侧,彻夜难眠。
他心里总生着一撮□□,烧得他五脏六腑都在冒烟,烧得他几乎理智全无。
他想得到袁二郎。想得都快发疯了。
但他也知道,这袁冠不比那娈童小倌,他是万万染指不得的。
这求而不得的痛苦滋味,他这会儿可是彻底品尝到了。
又是一夜未眠。
顶着两个大大的熊猫眼的刁青一大早就拉着一匹通身漆黑无有一丝杂色的突厥矮马,驰骋在南昌城的官道上。
他几乎是下意识地就驾着马往江州刺史府的方向奔去。
马蹄声落在那冰冷坚硬的石砖地面上,一声又一声响如天雷,将清早起来准备赶集摆摊的走夫商贩们吓得四处逃散。
突然,一个清瘦的身影猛地窜出,直直挡在那骏马面前!
说是迟那是快,刁青双手紧紧勒住缰绳,用尽力气将马控制住,没让那马再向前踏去。见最终那人没出事,他这才回过神来,一股后之后觉的惊惧怒火蹭地上来了。
“竖子猖狂!竟敢拦本都督的马?受死吧!”
刁青身子一纵跳下大黑马背,大步迈向那躺倒在地上一动不动的人。
只见那约莫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穿着破烂的粗布葛衣,长发披散,蜷缩着身体没有动静。
刁青一看,这少年露在外头的肌肤居然细腻光滑,洁白胜雪;再一看他手脚修长,根根似玉,不禁咽了口唾沫。
他小心地用手拨开遮住了少年面容的头发,却见这少年虽然脸上蹭了些灰,却难掩那秀丽清俊的面孔。那长长的,还在颤动着的睫毛上,还凝着一滴泪珠。
不久之后,江州都督刁青迷恋上一名俊美少年,为其一日杖杀二十名美婢的传闻就迅速在南昌城的大街小巷中传播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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