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画皮师少年 六
老人神秘而痛苦地说:“我女儿不再是我女儿了。”她捂住了自己的胸口,揪住了那里花绿绿的布料,她长了老年斑的额头都堆积在一起,脸儿皱成惨败枯死的菊。
老人家都喜欢倾诉,除非讳莫如深。
现在她确信自己能说了,便一一将自己孙女的异常、前后不同说出来。
通过她的叙述,我知道,陈奶奶的女儿名叫邓茜茜,作为独生子女,家里两代人的掌上明珠,加之从小成绩优异,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导致性格任性娇纵,或许在他人眼里不是那么可爱,但在陈奶奶的眼里,她就如同踮着脚路走路,时不时眯着眼睛懒洋洋的波斯猫儿般,异常傲娇可爱。
由于喜欢吃甜食,自然导致发胖,不过小孩子圆润点,在大人眼里也是十分萌的,而且更像富养的波斯猫了。
这就是一个有缺点但十分真实的女孩子。
然而三个月前,她开始产生变化,起初并不不明显,到现在已经判若两人。
不再任性,不再娇纵,那可以说突然懂事了。
不再爱吃甜食,可以说开始爱美,想减肥了。
可是,邓茜茜现在变得一举一动都透着优雅,言行思想都透着超越她年龄层的成熟,根本不像是十四岁的初二生,有时候神情还透着妩媚与诱惑。
洛丽塔化?我还是没往异常的方向想。
但从小看着邓茜茜长大,又信奉道教的陈奶奶却已经想歪了,“我觉得孙女儿被神魔附体了,估计是西天极乐世界来的仙女儿,孙女儿估摸着是被菩萨带走咯,我的孙女儿啊……”老人特有的拖长哭腔出来了。
接着她带着悲恸的表情,浑浑噩噩地走了。
不久,我听说附近接口发生了车祸,一个老人因此逝世。
我知道,那是陈奶奶,而且怀疑她是自杀——最疼爱的孙女儿“去了西方极乐”,她也不想活了。
那所谓的孙女究竟有多大变化,逼得老人悲极自杀?
出于同情和好奇,我打听了陈奶奶的灵堂所在,在葬礼那天,去吊唁了,顺利见到了那个邓茜茜。
真的不像是一个十四岁的少女。
瘦下来之后,还略带婴儿肥的脸,居然有些像费雯·丽,散发着上世纪好莱坞女神般的魅力,典雅端庄,优雅高贵。
这些放在一个十四岁的少女身上,魅力非但没有被削减,反而有所增长,已非令人著迷,而近令人着魔了。
这里的宾客的目光,都不在那穿着寿衣躺在灵床上的老人身上,而是在邓茜茜身上。每个人眼底多多少少带着迷离之色。
她穿着素白的长款连衣裙,有着希腊衫似的简洁与天然美,布料顺滑,水波一般,这打扮令人联想起断臂的维纳斯雕塑,透着圣洁。
她用一块薄薄的手帕捂住脸,布角有四叶草的刺绣,她眼尾下垂,好像在悲伤,内敛地悲伤着,没有落泪。
怪不得陈奶奶坚持这不是自己的孙女。成长、中二病、重生,这些可能都要被排除了。生活于21世纪初的中国人,决然没有这种生长走向的可能。
那不是妖怪,活人,但灵魂处散发着幽冥气息,且跟肉体并不是那么的融合。
夺舍。
啊不,更通俗的说法是穿越。
修仙者之间的才叫夺舍,凡人之间的应叫穿越。
一瞬间,一簇火苗燃上心头,但是我没有发作。
能穿越,是他/她命不该绝,有运数。
这事情跟我无关。
我不能发火,否则会被其他人当作疯子。
老人就这么死了。
有点冤。
我走了。
——半只脚迈出门槛的我忽然回身,拽住那个“邓茜茜”,朝着那张端庄绝伦的脸,狠狠揍下去,“让你占了别人孙女的身体!”
邓茜茜发出令人怜悯的惊慌叫声。
周围的人冲我扑来,很快就将我制住。
其实蛮想让他们看看我的本事的。
怪力乱神。
一是穿越,二是我,三是世界本身属性。
应该让他们有所感知。
可惜,东州的白痴要死守这个世界无聊的表面属性,以巩固东州政权绝对的实际统治力。
一群愚民,比一群恐慌的暴民要好控制。
如果我乱来,指不定就被乔萃二次枪毙。
这事情就这么落幕了,陈奶奶和邓茜茜的事,毕竟不是我的事。
而三个月后的某一天,我的事来了。
我再度遇到了项遇卿,不——准确的说,是生着,项遇卿面容的妖怪。
空有一张绝色人皮,还是挡不住他本身的肮脏妖气。
肮脏……
不知道是否公允,但这股妖气真的十分难闻,充满了腐烂的、蛆虫的味道,显是披着人皮的死鬼。
第一感觉就无法遏制的愤怒,比当时在陈奶奶的灵堂严重得多!
我当街就发难了——
“谁允许你戴上这张人皮的!”我掐着这只妖怪的脖子,高高举起。
妖怪扯嘴,项遇卿漂亮的人皮露出了丑陋的表情。果然,不同,就算是同一张皮,也可以完全不同。
我充分理解了陈奶奶的心情。一个人,不是另一个人披上其皮,就能够替代的!
妖怪脱下了一整张包括身体和头颅在内的人皮,从墨黑发顶的破口处飞出了,我手中是柔软之际的绝美人皮。
那是一只乌鸦精,振翅飞舞在日光之下。
我悲伤又绝望的抓着那人皮,甚至暂时没有攻击那在我头顶扬威耀武、不怕死的乌鸦精。
“啊啊……”痛苦高亢的哀鸣从我嘴巴里出来,难听得连我自己都想要堵上儿都。
我从来不知道,自己也会发出这种仿佛电视夸大化的叫声。
如果跪地,仰天,大叫,会更符合剧情设定。
大我只是呆呆地站在长街上,在众人惊恐的目光下,张嘴,干巴巴地叫着,嗓音滞涩。
幼年期,我第一个朋友是一只哮天犬妖,但有一天,他背弃了我,将我驱逐到南荒和人间的结界带。
在寒风中睡了一宿,我饥肠辘辘,打着喷嚏,觉得自己不可能回家,站起来,悲伤地继续走,磕磕绊绊。
但是我没能走出去,因为这里是养父控制的领域,没有他的许可,任何人或者妖都是走不出去的。
我在边界打着圈,然后遇到了一个的小男孩儿,容貌精致如同妖精之子,身上却有着令我感到无比亲切的气息。
遇到他的第一时刻,我就抱住了他,闻着他身上的奶香味,感觉特外放松,被沁心脾。
我抱着他。
是我率先抱住他,冲他伸出友谊之手的。
“你是什么?”我问。
“我是项遇卿。项是项羽的项,遇是遇见的遇,卿是……你的意思。”
所谓美丽邂逅,便是像我遇见你。
“你怎么会在这里?”我拉着他的手,感觉彼此像是认识很久的朋友。
我是人类,他是人类,我们是同类、同胞,某种程度上的血脉相连。
“不知道,我就这么走着走着,一路上都没有看到人,知道我看到了你——你是小仙女吗?
“嗯嗯””我摇摇头,“我跟一样是人类。”
“那你知道怎么出去吗?我想妈妈了。”他呆呆的软糯糯的,很好欺负的样子。
“好像出不去。我带你去找我的父亲把,他是这粒最大的主人,他一定知道你妈妈在那里。”
我拉着他的手回了南荒。
养父没有给他找到妈妈,而是把他交给了居心叵测的粉婆婆。他是外来人,所以只能够交给同样是外来人的粉婆婆。
我问养父为什么,他说:“只有不被世界接受的孩子才会迷路到这里。”
“世界排斥他?”
“很奇怪么?对一个孩子而言,家人就是他的全世界,如果家人抛弃它,便是全世界抛弃了他。”养父摸着我的头,神色带着淡淡的怜悯。
我那个时候已经只自己不是他亲生的了,便也知道,项遇卿跟我同病相怜。心底更加亲近几分。
可后来我背弃了他,因为我觉得跟他在一起,更说明自己是南荒的异类,绝无仅有的两个异类之一。
可这个傻傻的孩子,还是只记得我的好,坚信,我们是好朋友,从前是,现在也是,巴巴地找来了这个城市。
迷路这个妖域
乌鸦精已经飞到了比较高的地方,扇动翅膀却无法被底下的人东西,业经是黑色的原点。
我仰着头,双目干涩,不曾落泪,看似随手地一扬,其实用尽全身力气,名为“干将”“莫邪”都被我高高抛出去,它们这对夫妻钩,会协力分别消灭乌鸦精的身躯、魂魄。
我收回双钩的动作故意弄得十分潇洒,双手交叉于身前,偷偷地擦去终于落下的眼泪。
收好武器,我公主抱起轻飘飘的人皮,去找人算账。
周围人早就收拾好了惊奇,他们以为我抱着的是剧服,那个奇怪的扔抛动作也被认为是中二病、蛇精病耍帅。
人们啊,总是能够早出自以为科学、合理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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