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群魔乱舞(4)
池州城,一队快马,当先一人手持黄娟,疾入城中。一路上,此人当街唱报:“圣旨下,闲人回避!”
来人是锦衣卫,特地到池州传旨。至于这圣旨的内容,寻常百姓自然无从知晓。
城中,流言如雪片般纷飞。关于林笑的传说,从未断过,而今更是传言,林笑是什么妖狐转世,能够行神迹,这才能在层层搜索之下安然脱身。
对于这样的传言,常欢当然不相信。
霍南恒又来了。“常欢友,有消息了!”
“有消息了!快说!”
“别急,让老夫先喝一口水。”霍南恒将茶碗饮尽。“今天,锦衣卫到池州传旨。林笑本为逃犯,又屡次刺杀锦衣卫官员,更是在池州被捕后截杀狱卒潜逃,而今皇帝震怒,命人送来圣旨,将林笑在池州处决,不需带回京城!”
这可算是一大坏消息!
原本常欢等人计划,要在回京路上劫夺锦衣卫队伍,救出林笑。可现在,若林笑在此时节被捕,将会遵照圣旨就地处决,到时候常欢纵然有心却也使不上了。
“不行,我们要先于锦衣卫一步,找到林笑!”
霍南恒道:“恕老夫直言,我们若能找到林笑,一早便已找到了。”
“那我们应该怎么办?”常欢尚未发觉,他已经有些过分依赖霍南恒了,依赖九华山了。这倒也是无法。他们在池州,可谓是人生地不熟,若单只依靠他们三人之力,在偌大的池州城中寻找林笑,无异于大海捞针。
霍南恒道:“不若这样!老夫继续命九华山弟子在城中监视。非但要寻找林笑,更是监视锦衣卫中人。到时候,无论是我们先找到林笑,或是锦衣卫先寻到林笑,我们都可动手抢人,也好过漫无目的的搜寻!”
“这个办法好!”常欢道:“我也不能再等下去了,今天我就出去,就算是撞大运,也要出去碰一碰!”
他们的确就是撞大运。连同杜家姐弟,三个人在街上,险些被淹没于茫茫人海。
而今,街面上差不多每十个人走过,便会有一个人眼神中闪烁着阴翳,好似在暗中观察着什么。这些或许是朝廷的捕快,或许是锦衣卫的暗桩,更或者是九华山的弟子。总归,而今的池州城是鱼龙混杂。
常欢有意,让三人分开寻找。陵仙子却道:“常大哥,我看咱们还是在一起的好。若真是遇到了林笑,或是与锦衣卫发生了冲突,人多也好有个照应。”
从前,陵仙子称呼其为“常公子”,而且话语之中多带着疏远、冰冷之意。她对待旁人从来都是如此。
而如今,换做了“常大哥”这个更为亲密的称呼,反倒令常欢有些不习惯。两人之间,平添了几分暧昧之感。
或许是常欢多想了。但年轻男女在一起,纵然并无男女之情,也难免会有几分遐想。若半分遐想皆无,只能说这二人是圣人,或者是那姑娘姿色实在平常。
“你说的也对!”常欢脸上仍是焦急之色。
一天的时间转瞬而过,到了晚间,三人在街角用过了饭,杜陵讳嚷着要回去。
突然,常欢想到。想到了,便说道:“肚子,你若是林笑,会藏在什么地方?”
杜陵讳道:“我又不是林笑!”
“如果换做是你呢?换做是你,被锦衣卫追杀,被朝廷通缉,你会躲在什么地方?”
杜陵讳道:“如果有朋友,我当然是躲在朋友家中!”
“若你在池州没有朋友呢?”
杜陵讳道:“我当然是躲在没有人的地方!”
“原来,我们都错了!”
陵仙子也似有所悟。“常大哥是说……”
常欢道:“之前,我们只以为借助九华山的弟子,大批的人手可以很快找到林笑。可实际上,人手众多,便人多嘴杂,平添了许多的变数。依着林笑的性子,即便见到有人在找他,也不会现身!”
陵仙子问道:“那什么地方无人呢?”
杜陵讳答道:“破旧的寺庙,荒废的宅院,甚至是乞丐窝……”
常欢脸上终于有了笑意。“好在,似这样的地方,池州城中并不会很多!”他早该想到,林笑没有朋友,若想存身,必然在这些地方。
林笑没有朋友吗?他当然有朋友,不提常欢,这杨迟便是他的朋友,还有那个独居的老婆婆,也可称之为他们的朋友。
只不过,杨迟同样与他一身麻烦,两人正躲在一处。而那老婆婆家中,他们二人却又不敢去,生怕会为老人家带来麻烦。
杨迟倚靠在墙角,装珠宝的袋子在其腰侧,其中传出一种硬硬的冰冷。但无论是谁拥有这一笔财富,他的心都会是热的。
杨迟的心是热的,却并非为这珠宝,而是为了朋友。身边的朋友,林笑。
“林笑!”他突然觉得这个名字很好笑,便也笑了。
“你笑什么?”林笑问。
杨迟道:“我在想,我现在是否已经踏入了江湖?”
林笑道:“你知道江湖是什么吗?”
杨迟摇头。
这样的问题,一千个江湖人心中会有一千个答案。而在林笑心中,江湖不过简单的两个字。“是情、是仇!你可曾有过情?你可曾有过仇?只要你有,便已经身在江湖了。”
情,他曾有过情,是对南秋雁。杨迟对她一往情深,可以在人生懵懂之际陪她一脚踏出古城。这便是世间大情。肯为了对方而付出,为其舍弃一切,世间最真挚的情感没过于此。
仇,他有过仇吗?或许,他曾恨过郑源。可现在郑源已经死了,他都不知该去仇恨谁。但他已经踏入江湖了。
一入江湖,就再也不能退身了。但好在,这江湖上还有朋友,才不使人觉得孤单。这江湖中还有爱人,才不觉得乏味。杨迟已下定决心,池州的事情一结束,便去找南秋雁。他要吓南秋雁一跳!
“走!”林笑突然道。
“到哪去?”
林笑道:“我们喝酒去!”
“喝酒?你不怕被人发现了?”
“江湖有情、江湖有仇,却也不能没了自在。若失去了自在,这江湖还有什么意思?”
就这样,两个人寻了出街角的酒家,点了些酒菜。
这店家本已快要收摊,却是迎来了这两位顾客,忙又招呼起来。
酒菜上齐,店家又靠在墙角打瞌睡。
林笑两人连饮了一个时辰,直要醉了。这时候,林笑却摇晃着空酒坛,大喝道:“店家,上酒!”
“没有酒了!只有血。”店家站起了身,扯去了身上的围裙,挽起了袖口,露出了如铁般的手臂肌肉。“两位可喝得醉了?”
“这酒里有毒?”
店家道:“这酒里没毒。”
“既然没有毒,醉一醉又怕什么?”
“可人若是喝醉了,脚步也会轻快几分,反应却要迟钝几分。这便足够了!”
街巷上,又有数人行来,可他们却不是来喝酒的。当先一人,正是“云里摊手”常青云。
林笑站起身,身子略微摇晃,便站了一个结实。他好像真的是醉了。而杨迟的样子也比他好不了哪里去。若这酒中有毒,素来机警的林笑只要粘唇便能够发现。可正因为这酒中无毒,他才饮得如此痛快,也醉的如此痛快。
不需再行废话,常青云一只铁钩已然飞袭过来,瞄准的目标却是杨迟腰间的布口袋,那一袋珠宝。
却在这时,如醉猫般的杨迟却是从桌案上一跃而起,闪过这一抓,而将酒壶扔了过去。他的动作,何曾因吃酒而带来半分的迟缓。
酒家中,那店主人也待动手,却是林笑先于一步,一掌打了过去。他的掌心,魔功吐露,带着如雾般的酒气。“你以为我们真的会毫无防备?夜至更深,你这酒铺却开在荒僻的街角,根本不会有客人。待等我们来了,才假意起身收拾摊位,岂非便是在故意引诱我们?”
这人正是猜想到,林笑他们可能夜半饥饿,才在此设伏,却不想林笑机警,早早便识破,与杨迟二人假意吃酒,却将酒气都以魔功化去,而今自掌心随着魔气喷了出来。
“既然早知我们设伏,你们还敢一头闯进来?”
林笑道:“因为江湖还需要自在!”他与杨迟所要的自在,并非是饮酒,而是真正的自在。他们要借着吃酒的机会,将这池州城搅弄一个天翻地覆。纵然战死在此,却也好过如老鼠般的在暗处偷生。
这便是他们的自在!
杨迟又是飞起一脚,将桌案踢起。而常青云则是飞爪横扫,将桌案抓碎,破为纷纷的木屑。
林笑这里,手上连攻,打得那店家喘不过气来。却在这时,对方不知从何处抄起一柄短剑,剑身尖细,如同烤肉的铁钎一般,向着林笑身上戳来。
在常青云身边,另有数名年轻人,手上长剑光华硕硕,也已动起手来!
“哈哈……”林笑大笑。
“真是痛快!”杨迟终于明白,这江湖的真正魅力。有情、有仇,更有自在。自在的江湖,自在的江湖人。他从不后悔踏入江湖。若再有一次选择的机会,他更会毅然决然的与南秋雁离开古城,踏上江湖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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