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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心仪


  墨珩:“喂――”


  “是我”一个好听的低音,墨珩不知道用什么去形容,你说它是人间最美的音符,也不为过。


  “嗯,我知道,我,我。昨天打电话,就是想问一下,你要回来么”


  “我计划留在FBI”


  “这样啊,真好,你在美国么?”这时差有点大啊。


  “法国”


  墨珩觉得,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无趣的人,说话一本正经,计划,cow爷爷我还计划呢。死吧,挂了吧。可是这好听的声音……让他舍不得。


  “你打算待几天?


  “看情况吧”


  “我也有点想去,最近挺累的”


  “嗯”


  “但是我不会法语”


  “英语也可以”


  我可不可以不会英语。


  他出来了,那凤华是不是也一起。


  墨珩有点烦躁。


  自己守着贞操等了这么几年,让别人捷足先登,他会被气死的。


  “我订明天的机票,你去接我”墨珩命令。


  那边竟然出奇的说:“好”


  “真的啊,我没有开玩笑,到时欧我要是被露宿街头,肯定恨你”


  “不会”


  “那挂了”他得收拾行李。


  打电话给小助理。“帮我订法国的机票,越快,越好”


  “小祖宗,好去那干啥,咱今天不是有个访谈”


  “爷爷我要放假”


  “这,这违约……”


  “你看着办,办不了,我辞了你”


  “辞了我,你找不到,比我更好的了”


  “那我,到要看看”


  “好好好,哦服了你了,只能去三天”


  “三天只够我飞到那的”


  “够你转地球一圈了”


  “到时欧说,快去订票吧”


  “好吧”


  下午三点。帝都机场。


  “小祖宗,你早点回来”“真不用,我去找个翻译么,你到那边……”


  “啰嗦,我走了,没事,我罩着你,放宽心”


  “……”就因为是你,我才一直操心的好么。


  墨珩三点的飞机,帝都时间凌晨一点抵达。法国时间八点。墨珩觉得这个机票时间很好。一路上打个游戏,睡个小觉,亦或看个书,也就过去了。然而,墨珩没有那么容易。


  他在想,到时候要说什么。


  “像个大姑娘似的”墨珩唾弃自己。


  墨珩流利的写下:


  朝阳的光芒洒落在塞纳河


  埃菲尔铁塔高耸入白云间


  香榭丽舍大街上如水游人


  普罗旺斯薰衣草迎风绽放


  都不如你的一个音符,


  一缕秀发,一抹笑容。


  ――墨珩喜欢他,藏着掖着,二十年。


  他幽默风趣,他开朗阳光,他温文尔雅,他的一切阳光明媚,积极向上,他喜欢一个人,那个人是男人。从三岁的相见,到如今二十三岁。


  他和他流转之间,光阴流淌。


  他喜欢他这件事,这世界上只有他一个人知道。一个人果真如同一棵树,他的枝桠多么繁茂葱郁,他就有多么深入泥土。


  那是地狱。


  风华也喜欢他。和他不同,风华的喜欢是阳光的,普照在阳光之下,经受暖阳的洗礼。


  没有人知道,他有多么希望,自己也可以和风华一样,一样的告诉所有人,他喜欢他。就算不告诉所有人,告诉他一个也是好的,再好不过。


  可是,他不能。他是一个男人,多么羞耻的一件事。


  他从小在魔鬼的训练中走来,三观早已不知飞向何处,竟然,竟然还会觉得羞耻,真的是奇葩。


  墨珩恨自己为什么不可以不顾一切的去喜欢他。


  只因为他的喜欢太深了。


  二十年前的一见钟情。


  二十年后依然情深入骨。


  墨珩啊,墨珩,你真是这世界上最痴情的人啊。


  墨珩嘲笑自己,眼角满是苦涩。


  他不是同性恋,因为他除了他一人,再未对他人心动过。


  墨珩想笑:那短他咀嚼着回忆无数次的往事,涌现在脑海。


  那天阳光明媚,海浪拍打着沙滩。有几只海鸥在天空翱翔。


  曼珠沙华在北海道的一个附属小岛上被教官训的,灰头苦脸,满身泥泞灰尘。


  他看到一个男子走来――夜尘白。


  他还真是漂亮。


  他的蓝眸外是一圈绿色的阴影。瓷白面孔,黑色的头发。


  他真的没有把星星偷了放在眼眶里么。


  墨珩不顾教官的喊叫。因为他的眼睛吸住了他,无法自拔。良久他顺“你长的可真好看,你叫什么名字啊,做我媳妇好不好”


  那男孩红了脸,如同天边的彩霞。墨珩,想去捏一捏。他打下了他的手。


  “好不好嘛,不说就是同意了啊”


  “滚”


  “夜哥哥,夜哥哥,你来了。我还以为夜阿姨是在骗我呢”


  墨珩转头看了看那位夜阿姨,他想钻尽沙堆里。风华最是讨厌,以为自己长的好看,全身的公主病,还叫母夜叉是夜阿姨,她除了好看,走哪点是夜阿姨了。


  后来墨珩知道,他叫夜尘白,那位夜阿姨是他的妈妈,他那么好看怎么会有那么彪悍的妈妈。


  后来他们或分开或一起训练。


  后来,他再也没说过类似的话。


  倒是那位娇蛮的公主,追着夜尘白一直追,甚是讨厌。


  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墨珩觉得其实风华没有那么讨厌,她越来越像他的妈妈夜星蓝,她是风靡一时的“天绝”


  那时候,墨珩是沾着叶子墨的光,才可以来这个地方训练的。不过这个光,他那时候可是一点也不想沾,后来遇见夜尘白,他觉得他真幸运可以沾这个光。


  叶子墨的母亲是他的姑姑叫墨亦南。


  夜尘白是他们夜家不被承认的子孙。


  后来不知道怎么,夜尘白和她的妈妈成功入主叶家。


  不过他还是不改他的名字,谐音叶。


  后来的一切顺利非常。


  他们分分合合。合合分分学习到十八岁。


  他和叶子墨去英国剑桥,他和风华去西点军校。


  一切那么理所应当。


  只有墨珩知道。他有多想去西点。


  可是他有什么名义呢?


  他没有。


  后来,他竟然与他渐渐淡了联系。


  其实也说不上淡不淡吧。


  他和他从来没有深过。


  因为每次都是他墨珩先联系他夜尘白的,那么,他墨珩想尝试淡忘他的时候,他们之间的纽带自然断了。


  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嘴上有多鄙视风华跟个烂皮膏药似的黏着他,心里就有多渴望自己可以代替风华。


  他记得风华因为他说的过分,哭过不止一次。


  风华与叶子墨,夜尘白,一样大。


  他比他们小三岁。


  想想都搞笑,他一个十七岁的孩子,跟叶子墨一样去上大学,还是直接大二。


  这就间接造成了他文化课一塌糊涂,只能走音乐,演戏,不入流的路子。


  可是这又有什么呢。


  这样,他可以离他们选一点啊。


  他们本来就不是一路人的。他两三岁的时候父母双亡。所以他跟着他姑姑也就是叶子墨的母亲长大。


  他得独立啊,怎么能一直靠着别人呢。


  他得努力啊,怎么能一直被他们欺负呢。


  其实也算不上欺负,可是在那时的他看来就是欺负啊。


  他小,这不是一直被欺压的理由啊。


  夜尘白也是,他从不帮他,真好,他喜欢的人不喜欢他,他喜欢的人脸一沉,他便吓的不敢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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