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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我是不是最疼爱你的人 7


  不就是泡妞没泡上章子怡吗?有必要为此怀疑整个人生?我想跟青青打一个招呼就先回去了,我实在受够了——看看朱芳华那骚逼的样子,看看那大胡子一脸色迷迷的德行。我不用耳朵就能猜到他们在说什么,看他们的表情就知道。

  朱芳华一定贱兮兮地问人家:“是不是喜欢那个青青?”

  那个大胡子则肉麻兮兮地说:“什么青青,那就是一个傻逼。”

  然后大胡子再反过来肉麻兮兮地问朱芳华:“跟你一起来的那男的是谁?”

  朱芳华终于等到她拿手的问题,得意地仰面大笑,故意笑得极其放纵毫不检点,为了加强戏剧效果,她还存心回过头看看我,我从她的嘴型就知道她在说什么,她一定是这样说的:“你说跟我一起来的那个傻逼?那是我的前夫,我年幼无知的时候犯的一个错误,现在已经改正了。”

  其实,我和温秀玉结婚的十年,我也不是没有一点其他的事情,但她从不以牙还牙。温秀玉懂得给男人留面子。有一次,我们公司的嘉年华会,查尔斯喝多了,醉醺醺地跟温秀玉调情,当时我正跟公司里一个与我关系暧昧的姑娘跳舞。只听温秀玉大喊一声,捂着嘴就跑了出去,过了几分钟,她略表歉意地回来,在众目睽睽之下,羞答答地说:“真不好意思,我刚才觉得有点恶心。”那神态似乎是在暗示自己怀孕了,但一语双关一石三鸟,查尔斯脸刷的红了,同时脸红的还有我和我的“关系暧昧”。

  共事这么多年,我还从没见过查尔斯的脸会红得跟个猴屁股似的,可见温秀玉的厉害。那个与我跳舞的“关系暧昧”则处变不惊,她立刻转变角色,嗔怪我说:“你不会要生二胎吧?”而我只好马上扮演模范丈夫的角色,陪着自己的老婆提前退席。这是一次体面又漂亮的撤退,但一回到家,温秀玉一分钟都没耽误,立马拿出小悍妇的范儿,该清算清算,一笔不落,还口头警告我,如果我再和那个“关系暧昧”眉来眼去,她就要公然给我戴一顶又高又大的绿帽子,那顶绿帽子的牌子叫“查尔斯”。

  不过,温秀玉就这一点好,她后来没有再提过这件事,当然,这可能跟那个“关系暧昧”很快就换了另一份工作有关系。临走的时候,“关系暧昧”跟我说:“你老婆真怀孕了?”我说:“没有。”她很聪明地一笑:“我就知道是这么一回事。”我问她两个人还能不能再接着来往,她说她看了我在老婆面前的模范丈夫形象,忽然明白了男人是怎么回事——“你们都把自己当做皇帝,内心里立一个女人为皇后,没有十足的理由,皇后是不会被废掉的,但你们要到其他女人那里找乐子,满足你们作为男人的征服欲。你们男人不是喜欢把女人比做衣服吗?老婆就是你们的礼服,重大场合用用,平常的时候就挂在柜子里。做不起礼服的男人,至少也要置备一身走亲戚的行头,否则让人看不起。至于其他的女人,就是内衣呀,领带呀,衬衫呀,想换就换了。

  ”我本来想劝劝她,说不是这样的,但还没容得我劝,她就又接着说:“其实,如果女人也把男人当做衣服,你知道一个女人一生需要多少衣服?”她叨叨唠唠地掰着手指头数落:“得有内衣型的男人,就像好的内裤,无论你大起大落,总是包容你;还得有晚礼服型的男人,满足女人的虚荣心,出席个正式场合尊贵得体;还得有羊毛披肩真丝围巾这种温暖型男人,要不女人会很寂寞的。我觉得最好嫁给一个晚礼服型的丈夫,取得做一个夫人的合法资格,就是那种‘骄傲高贵’的权利;再有一个温暖型的男人做情人,体贴浪漫;内裤型的男人最好做关系暧昧的朋友,这样的朋友越多越好。”我耐心听完她的高论,一点劝她的心情都没有了。让我说什么?难道我说我愿意做你的内裤?或者你的吊带背心?脏了就洗,旧了就扔?我还真没那么贱,再说就她,值吗?我就是真要犯贱想扑通一声跪倒在女人的石榴裙下,也得挑一件,不能满大街见一条裙子就膝关节发软吧?

  “一军,你怎么来了?”有人拍我肩膀,一回头,是“花痴王婆”——王小西的前妻钱美丽。

  “哦,青青请我过来的。”

  “我就说嘛,你跟这个圈子不熟的。”“花痴王婆”吃吃地笑,浑身上下花枝乱颤。“咦,青青呢?她怎么留你一个人在这儿傻站着?”

  “哦,她刚才还在这儿。”我轻描淡写,希望赶紧结束这场无聊的谈话。我讨厌“花痴王婆”的声线,太尖太高还有太多的欲望,就是那种女人极力想控制男人的欲望。

  “你听说朱芳华的事儿了吗?”“花痴王婆”从来不顾及别人的感受。

  “什么事儿?”

  “小西没告诉你?”

  “哦,对,小西呢,他怎么没来?”我不想和这个女人谈论朱芳华。

  “他一会儿来。”

  31.

  小西来的时候,正?上我一拳擂在那个狗屎画家的脑袋上,他像一个娘们儿一样尖着嗓子喊叫:“你怎么打人啊?”

  周围的人迅速把我们分开,“怎么了?怎么了?”不停的,有人这样问。

  “没什么没什么,喝多了。”青青不知从哪里钻出来,挡在我和大胡子中间。大胡子这下可像委屈的孩子见了娘,喃喃不休地说:“我坐在这儿好好的,他过来就打我!”

  小西是处理这种场面的高手,他吩咐青青坐在画家大叔的身边,温言软语地劝他,又用手按住跃跃欲试的我,拍着我的肩膀让我坐在朱芳华的边上,他自己则策略性地坐在我的另一边。

  “咳,芳华,少见呀!”他伸过头跟朱芳华打招呼。

  明显的,朱芳华已经喝多了,她的眼睛眯成一条细长的缝儿,傻傻地乐。坐在这种地方,和一群这样的人坐在一起,我觉得耻辱。我腾地站起来,一把拉起芳华。

  “噢!”正准备安静下来的人群中爆发出一片起哄的浪潮,他们似乎在嘲笑我:原来就是为一个女人啊!

  芳华像一根妄图保持尊严的细面条,软软地站起来,以为可以靠自己的力量直立行走。我浑身热血沸腾,这是一个女人,一个我不愿亲眼看着她被众人羞辱的女人,我一只胳臂绕过她的后腰,紧紧地搂住她,让她靠着我,我们一起离开。

  “噢!”

  “哈哈!”

  “操!”

  我们经过的每一张桌子都有人起哄,还有人高喊着:“嘿!领哪儿去啊?!”

  “就这么带回家了!哥们儿,真他妈牛逼!”

  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我像一个携得美人凯旋而归的英雄,我将另一只手臂高高举起,一边走一边向众人致意:“这是我媳妇儿,我要把她带回家去!”

  我这一辈子最引人注目的一个夜晚就是这个夜晚——我在众目睽睽之下,与一个走路动摇西晃如风摆杨柳的姑娘并肩而行——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我的心中无限畅快。在离开酒吧的最后几步,朱芳华几乎完全靠在我的身上。我担心她会随时瘫软在地,像一滩烂泥,为了对得起现场的全体观众,我在一片欢呼声中,一把将身边的女人抱在胸前。感谢上帝,朱芳华真是一样完美绝伦的道具,刹那间,青丝委地,玉体横陈,嘴上喃喃地说:“老公,带我回家!”

  午夜两点,吕西安的酒吧,高潮迭起。起哄的,喝彩的,鼓掌的,热泪盈眶的。

  几天以后,青青告诉我,她真希望那天醉倒在我怀里的女人是她!

  32.

  我把朱芳华塞进汽车,她已经人事不省。

  33.

  车开到半道儿,车门忽然开了。幸亏是深夜,后面没有车。我一脚踩死刹车,朱芳华一骨碌就从车里滚到了马路中间。我赶紧打开双蹦儿,下车去拉她。她像一头盛装的死猪一样,倒在地上,嘴里哼哼唧唧的。任凭我怎么鼓捣,她就是不上车,弄上去又掉下来,弄上去又掉下来。我跟她说:“这是午夜2点40分的四环路。小姐,一会儿警察来了,我说都说不清楚。拜托你了,合作一点。”

  “你别管我,老公,你就让我在这儿睡,我难受!”

  “那哪儿成啊,我让你在这儿睡,一会儿过来车把你压死了,我不是成了谋杀犯。”

  “你别管我,我就要躺在这儿。”

  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朱芳华弄到后座上,两边的门我都上了儿童锁,就是那种里面打不开,只能从外面开的车锁。谁他妈发明的?真牛逼。要没这种锁,我他妈的死定了。说老实话,我不说“他妈的”已经很多年了,自从我接受了洋教育,我早把“他妈的”改成“****”和“****”了。妈的,我是怎么了,我好像又退步了!我一沾朱芳华就退步。

  朱芳华吐了一路,我的车啊!我心疼得要命。妈的,真他妈的!

  到了家门口,电梯关了。妈的,我们家可在11层。我把朱芳华鼓捣下来,开始我打算把她背上去,可是她总是像一根泥鳅似的滑落,如果抱在胸前,我走不了一层,胳臂就全酸了。最后我只好把她扛在肩上,反正她也吐得差不多了,不至于再吐了。

  这只盛装的猪,丢人现眼的东西。

  34.

  一进家门,手机就不停地响。是青青。

  她问我怎么样,我说挺好的,没事儿。她说她挺抱歉的,没有招待好我。我们客气了几句,挂了电话。

  接着是王小西的电话,他好像也有点喝高了,说话舌头不太利落。他问我:“你把朱芳华带哪儿去了?他老公可到处找她呢!”

  “我告诉你啊,朱芳华这样的女人你少招,一身的病,别的人躲还来不及呢。她没告诉你她是什么毛病吧?”

  “你怎么不说话啊?你想找姑娘,哥们儿这儿多的是,给你发一打儿过去,两天一个,保证你一个月不重样。”

  我一声不吭,等丫王小西说累了,自己挂了电话我才关了手机。

  这么一个乱七八糟的晚上!我对自己说,许一军啊许一军,你都多大了,还为女人打架!

  35.

  活到35岁,我只为女人打过两次架,这两次还都是为了同一个女人——朱芳华。

  我记得温秀玉曾经揶揄过我,说朱芳华就是那种喜欢男人为她打得头破血流的女人,而我在这方面不擅长,该出手时不出手,所以我们不可能地久天长。

  我还记得温秀玉跟我说过——那个时候,我的朱芳华时代已近尾声,一直伺机而动的温秀玉胆大心细四两拨千斤,一举成功终结朱芳华时代,并顺手开启了自己的新纪元。她当时跟我说:我要是真爱一个男人,我就不会让他为我打架,我不会让他为我冒任何风险。男人是用来爱的,不是用来作武力炫耀的。

  温秀玉是一个有城府的姑娘,她是一个天生的胸有城府的女人。她早就把朱芳华盯死了,从图书馆那个该死的座位开始,她就下定决心。她是一个睚眦必报的女人,但不急于求成。可怜的芳华,居然随随便便地就在一个夏天的早晨给自己树了一个强大的敌人,更糟糕的是,她开始的时候并不知道这一点,而我也是很多年很多年后,才晓得。有一段时间,我常常从梦中惊醒,每次我都在噩梦中听到温秀玉对我说:“我之所以要和你上床,是因为我恨芳华,而这,是最解恨的方法。”

  时光流转,我仿佛回到从前。

  那个时候,我只是一个腼腆的大学二年级学生,我暗恋芳华已经有很长时间,但束手无策。我每天都一早起来,睁开眼端起脸盆就到水房洗脸,我一般会洗很长时间,我可不愿意邋里邋遢地碰见朱芳华,我猜想她那样一个文静瘦弱的小样儿,应该喜欢斯斯文文的男人。事实证明,我猜错了。她喜欢高大英俊的。有一次,我在厕所站着小便,无意中扭头往窗外看了一眼,正看着朱芳华抱着一大摞书沿着楼下的那条林荫道走过来,我激动地扑到窗前,结果,不但自己裤子湿了,还殃及了站在旁边的一个兄弟,我们二话没说,扑做一团。这个兄弟就是王小西,这是我为朱芳华打的一架,我生命里的第一次打架,在此之前,我一直是一个斯文人,我从幼儿园开始就是一个斯文的孩子,我比一般斯文的女孩子还要斯文很多,以致我奶奶经常唉声叹气,担心我长大了会娶个厉害媳妇,从此饱受娘们儿的欺负。

  我为什么会想起那么久远的事情?那些事情真的发生过吗?

  我并没有喝很多酒啊?也许是到了该回忆的岁数?这些念头一闪而过,马上打住。多年以来,我一直拒绝回忆。我认为回忆对于一个人是危险的——幸亏这么多年,生孩子、留学、上外企、升职、买房、换车、打高尔夫球、结识达官显贵,忙得没有功夫去想过去的事情,这样也好——“想过去干嘛?那不等于是瞎耽误工夫?过去再好,也不能时光倒转;过去不好,更应该放眼未来”。这是我老婆温秀玉的名言,她常常挂在嘴边,以此激励我也激励她自己。说句心里话,我应该感激温秀玉,没有她就没有今天的我,她简直是我的贴身“激励大师”。她改变了我,不停地为我设计人生的目标,我有的时候觉得自己就是她的一项投资,几年来,她持之不懈地做着的一件事情就是使我“增值”,她从来不让我停下来,我像她玩的大富豪游戏中的一枚棋子。当然,我不能抱怨她,人们说每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默默支持他的女人,但是你知道为什么男人成功以后,他们大多数会倾向于换掉那个一直在他背后默默支持他的女人?不是男人没有良心,是他不再愿意做一枚棋子或者一个提线木偶,没有几个男人会真心喜欢做女人手中的“有价证券”,替她赚取人生的红利。

  假设我和朱芳华没有离婚?这个假设对我来说太奢侈了,就像法国人假设拿破仑没有兵败滑铁卢。我摇摇头,点上一枝烟。

  上面所有这些想法都是在我把朱芳华移到床上之后冒出来的,它们像精灵一样一个一个地往外冒,而朱芳华则一直浑然不省人事。不过,她始终用手紧紧地抓着我。我几次想抽身离开,都没有成功,她拼命地抓着我,不让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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