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我是不是你最疼爱的人 > 第22章 我是不是最疼爱你的人 22

第22章 我是不是最疼爱你的人 22


  真委屈了她,放在今天,她没准儿能成为著名的激励大师呢!其实,世界各地都有我妈这号人,乐于助人,关心他人的进步,把解决别人的问题当做自己毕生的事业,真可惜了我妈的这份特长!像那些写《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赚了多少钱?说来说去的那些道理,和我妈说的有什么区别?不就是不计报酬不讲条件把上级交给的任务不折不扣地完成嘛!这种精神在美国叫“把信送给加西亚”,在我妈那个时代,叫“雷锋精神”,有什么区别?我妈的一生都在鼓励别人做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脱离低级趣味的人”,她用来做思想工作的法宝之一就是鼓励别人“只问耕耘,不问收获”。这要是翻译成《把信送给加西亚》,不就是“既然上级让我送这封信,那么我的任务就是千方百计把信送到,而不要去问为什么要送这封信”?看来,中西方做思想工作的人所擅长的套路都差不太多,只不过人家的做成了品牌,全球推广;而我们自己的被当作垃圾,无人问津。当然这不只是在“思想工作”方面,在其他方面也一样,甚至人家的垃圾到了我们这里成了奶酪,而我们自己的老字号却相继倒闭。

  “你最近都想了些什么?”老妈打断我的胡思乱想,我知道她开始了。

  “没想什么,每天都在工作,特忙。”

  “你做的工作很重要,关系到国计民生,你要好好做。现在那么多人都下岗,没有工作,你应该想办法为他们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老妈一本正经。她一辈子都没有学会怎样做一个普通老百姓,像普通老百姓一样说话做事过日子,她总是把自己当作干部。

  “妈,这些事有总理想着呢,不用咱们操心。”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都像你们这样,国家能建设得好吗?”

  “可是都像你们那样,国家就建设好了?”我总算有机会反唇相讥了。

  “我们怎么了?我们那时候多好?我们那会儿哪有你们现在这么乱,这么自私!像我和你爸,先是两地分居,一年也才见一回。我又带孩子又照顾老人,里里外外一个人。后来调到一起了,没过多久,他就病了,整整两年,你又小,我厂子里一摊子事,他又躺在医院,我抱怨过一句没有?你爸后来动不了,我一夜一夜在医院,端屎端尿擦身子,那会儿,一个病房六七个人,哪家媳妇不都是这么伺候老公的?我看你要是病了,躺在医院,你媳妇未必能做到天天服侍你。不是我说的,你们现在这些人,每天都嚷嚷个性解放,快乐每一天,要是有个病有个灾,全指望不上。我们那会儿,全是有难一起担有福一起享,哪像你们现在,审美还审出‘疲劳’来,那要是遇上个灾遇上个难,还不早撒丫子跑了?”老妈的嘴一开一合,毕竟是做过多年思想政治工作的,说起话来就是一套一套的。我早听不下去了,不过,她还真切中我的要害——我真的想到,如果生病的是我,如果得绝症的是我,温秀玉能从遥远的加拿大带着儿子回来,守在我的床边吗?朱芳华会吗?或者青青?我不敢想。

  “我想过美好生活有什么错?我们想过美好生活有什么错?”丁蔓曾理直气壮地这么说。是呀,一个绝症病人躺在病床上,生命中每天都是悲惨的事情——化疗、手术、难以忍受的折磨、挣扎着活下去的愿望,吃不下东西、浑身每一块骨头都在疼,无时无刻不在循环往复,那叫什么日子?那叫生活吗?那叫人间地狱!当你得了病,住在病房里,你就相当于去了地狱,你能指望谁愿意和你一起去地狱?哪怕是在地狱里陪着你,只看着你受苦受难,而不是和你一起受苦受难,你觉得你有这么可靠的朋友吗?我忽然在心底里体会到芳华的那种深深的失望——如果换做是我,我也将深深地失望。幸亏没有换做我!

  105.

  从老妈那儿出来,我漫无目标地在街上闲逛,车窗外是北京的夜景。车上了二环,三环,四环,一个生活了几十年的城市,忽然让我感到陌生。

  Areyougoing  toScarborough  Fair

  Parsley,sage,rosemary  and  thyme

  Remembermetoonewholivesthere

  Sheoncewasatrueloveofmine

  我轻轻地哼起一个调子,那是我和芳华大学时代最喜欢的歌,我们曾经在野外的草地上——我靠着一棵树,坐着,双腿分开,朱芳华躺着,头枕着我,她最喜欢躺在我的双腿之间,枕着我的小腹,她说那样有一种永恒的感觉——我们就那样,以为可以永恒,我们怀着对永恒的向往,轻轻地哼着《斯卡布罗集市》。清风飞扬,我们的歌声很轻很轻,一阵风就吹散了。那些忧伤的残片就像晨间的雾,薄薄地透着光亮——

  “陌生人,你要去斯卡堡罗集市吗?

  那里有芜荽、鼠尾花、迷迭香和百里草

  请替我找一位住在那里的姑娘

  她曾经是我最真心的爱恋“

  芳华有一阵迷恋上翻译,她翻译了无数个版本的《斯卡布罗集市》,这是她最喜欢的一个“真心爱人”版。我还记得她是如此认真而又如此狂热地做这些“没有任何价值”的事情。那个时候,所有的同学都在为毕业奔忙,而她却在寻章逐句。当然,结果是她被学校的老师挑上,保送读了研究生,而其他的同学则毕了业,迅速熔入火热的生活。

  106.

  我赶到医院的时候,正是中午。胡高已经为芳华穿好衣服。他把一顶俏皮的渔夫帽扣在芳华的脑袋瓜上,那顶帽子确实很好看,荒原色,绕着一段孔雀蓝的饰带,帽檐还镶了一圈浅棕色的皮子。

  “不要。”芳华把帽子摔在地上。

  “哟,我们家的小秃秃又恼了?”自从芳华没头发以后,胡高就开始管她叫“小秃秃”。

  “不许叫我‘小秃秃’。”芳华侧过身。

  “那叫什么?叫‘大长头发’?”胡高总有办法逗芳华乐。

  果然,芳华乐了。想要她那点笑模样,可比要褒姒娘娘的折磨人多了。我想这胡高要是搁在古代,不幸当了帝王,那“烽火戏诸侯”的事儿,肯定干得出来。

  “好,咱家的‘大长头发’出院了,怎么着,就秃着出去?”胡高刚把芳华托起来,芳华就又倒下了,这次她是笑倒的。

  “不许说秃。”芳华下了“命令”。

  “对,不说秃,说‘光着’,咱就这么光着出院?”胡高假装谦恭地问,那样子特搞笑,邻床的陪护全乐了。

  “我要戴假发。”芳华嘟着个嘴说,她肯定心里特享受那种受宠的感觉。我了解她,毕竟我们是有交情的,我知道她这个人——既要像杨玉环那样的三千宠爱又要像武则天那样的日月当空。天下有几个男人经得住这样的标准——又当唐玄宗又当张易之?估计也只有商朝的纣王能勉强符合要求,可那是一代亡国之君啊!

  火红的颜色,微微上翘的发梢。

  “小美秃要照镜子了。”芳华自称“小美秃”的时候喜洋洋的,我说过她天性中有一种顽皮,这种顽皮就像钻石的光辉,很难磨灭。你可以切割一块钻石,你可以磨去钻石的棱角,你可以把钻石摧残成你想要的样子,但是你很难磨灭掉她的光辉。一块钻石的真正价值实际上并不在于它的形状,而在于它的质地——好的钻石和差的钻石差得很远,当把它们并列在一起的时候,即使是肉眼,也能轻易分辨出她们的色差——而钻石与钻石之间之所以存在色泽差异,据说和钻石的形成有关。也许多了几万年?也许曾经经历过海底火山爆发?

  芳华对着镜子戴好假发,一面扬起脸做顾盼状,一面露出宝贵的笑容:“你给我买的?”她在问胡高。

  “喜欢吗?”胡高的眼睛像镶满美钻的伯爵表,亮晶晶的。

  “给我穿上鞋吧,快点着。”芳华把镜子扔到一边,看得出她心情不错。

  她是真不知道假不知道?她脑袋顶上的假发几天前我曾经在另一个姑娘头上见过,不错,这是丁蔓的,这一定是丁蔓那天晚上戴到吕西安酒吧的那顶假发——火红的颜色,微微上翘的发梢。

  我猜想,应该是胡高嘱咐丁蔓给自己老婆买一个假发,于是丁蔓就买了,买了以后自己戴上,越想越气,于是索性找到我。我想那天丁蔓找我应该是在极不理智的情况下,不知道她现在后悔了没有。

  鞋穿好,假发戴好,最后又把所有的抽屉翻一遍,看看有没有丢下的。然后胡高对我抱歉地笑笑,说:“要不,你把行李拿车上去?我得背着芳华,她不肯走路。”

  芳华挑衅地望着我。我明白她心里是怎么想的——她不过是在怨恨我,让她怨恨吧,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有人爱你,就有人恨你。我没指望取悦更多的人,没指望取悦芳华。我对自己说,我和这个女人已经结束了,她必须明白这一点,如果她为此失望,那是她的事情,和我没关系。

  我提着行李,胡高背着芳华。我走在他们后面,有几分钟我觉得压抑,但后来我就释然了——芳华,不是哥哥不背你,是哥哥我溜肩膀!

  107.

  芳华一出院,丁蔓就失落。丁蔓一失落,我和小西就忙活。

  我了解丁蔓这种女孩子,越是得不到的东西就越想得到,其实真到了手,也未必珍惜。而现在,胡高就是她得不到的,她明明觉得自己已经手拿把攥了,可是一松手,手心里却是空的。这种感觉对于丁蔓来说,简直不可忍受。她年轻、她貌美、她青春、她健康、她魅力四射、她精力充沛,而芳华有什么?丑、秃、脾气古怪、不再青春、甚至生活不能自理,凭什么她却不能打败她?

  丁蔓曾经问胡高:“假如你同时遇到我和芳华,你会选择谁?”胡高沉默不语。

  于是丁蔓接着问:“假如你先遇到我,后遇到芳华,你是不是一定会选择我?”

  “也许吧。”胡高小声咕哝。

  丁蔓满意了。但只满意了一天,她就又不满意了,她继续追着胡高问:“那么,你先遇到我,后遇到芳华,你是不是也会像现在这样,同时和两个人在一起呢?”

  “不会。”

  “为什么?”丁蔓大喜。

  胡高没说话,他不是傻瓜,他不想激怒丁蔓。他真正想说的是,他很难想象和芳华乱搞。他认为丁蔓对于他的生活,就像活跃的私有制经济,只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种有益补充。

  “你说啊你说啊!”丁蔓有点急了。

  “你不生气?”胡高不愿意惹翻“有益补充”。

  “不生气。你说什么我都不生气。”“有益补充”把自己的脑袋靠在胡高的胸脯上。

  “如果我先遇到你,就不会再有芳华了。芳华不会和一个已婚男人纠缠不清的。”胡高眼睛望着窗外。

  这话的前一部分让丁蔓心花怒放——她只是因为迟到,所以被排在第二的位置;而如果芳华迟到,则没有任何位置。但这话的后一部分则使丁蔓怒火中烧——什么意思?难道我就那么贱?明知道人家结婚还跟人家不清不楚的?她芳华就高贵,天生的正宫娘娘?结两回婚,两回都是正室?她就正室的命?我就偏房的命?正室偏房,宁有种乎?

  想到这里,丁蔓昂起头,不卑不亢地说:“芳华不会和已婚男人纠缠不清?她的那个前夫难道不是有妇之夫吗?她跟人家没少纠缠!”

  丁蔓枕着的胸膛一下子僵硬了。胡高就那么僵在那里,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

  再后来,丁蔓把眼泪流到他冰了的胸大肌上,一边流一边说:“我宁肯得绝症的是我,那样也许你会离开芳华,到我这里来。我真的这么想,假如芳华一切都好,健康快乐年轻漂亮,而我像她现在这样,什么都没有,连头发都没有,你是不是肯多爱我一点?你是不是肯离开芳华陪我一直到最后的时刻?我真的宁愿去死的那个人是我,只要你肯陪我,我愿意拿我的生命去换芳华的。”

  于是,两个人的眼泪流到一处,于是丁蔓又问了胡高一个问题:“如果现在,我肯和芳华交换,让她拥有青春和健康,让我拥有疾病和痛苦,你会选择离开芳华娶我吗?”

  胡高叹了一口气。他说:“丁蔓,你的问题太多,这不是一个软件工程师所能回答的。我是学理工科的,我只知道,即使人类能够克隆生命,也没有办法让两个人之间完成你说的这种交换,每个人都没有办法选择她的宿命——就像你无法选择芳华的绝症;芳华无法选择你的青春。”

  “但是你有办法选择啊?”丁蔓不甘心。

  “我也没有办法,我不是买了船票的客人,我是这个船的船长,船要沉了,所有的人都要想办法逃命,就是上了救生艇的也要划得越远越好,生怕被沉船带累了,可是我跑不掉,我有责任。”

  “如果救生艇数量足够,船长是可以逃生的。船总是要沉的,你呆在上面它也是要沉。”丁蔓不服气,她认为泰坦尼克号的悲剧是因为救生艇的数目不足。

  “我只是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她死。”胡高想到了自己死于车祸的父母。

  “那你能眼睁睁地看着我痛苦吗?这比让我死还难受!”丁蔓像只充满失望的小猫,她希望得到一个她想要的答案,哪怕这个答案是虚幻的也好。

  最后一个问题——丁蔓下定决心,她再一次扑到胡高的怀中:“假如你在认识我不久,我就得了绝症,而芳华却好好的,你会和她离婚娶我吗?”

  “丁蔓,你不是说你不在意婚姻吗?咱们俩刚开始那阵,芳华当时还没生病,那会儿我不就和你说了,我不可能和我老婆离婚吗?”胡高显然没有意识到他这话的杀伤力。


  (https://www.dlandingorg.cc/lyd36985/2073643.html)


1秒记住顶点小说:www.dlandingorg.cc。手机版阅读网址:m.dlandingorg.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