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离开
第二日天蒙蒙亮,林思渝便起身了。
一宿没合眼,林思渝竟也没半分睡意,披上衣服出门去,恍惚可见初阳,这日,天气大好。
等洗漱完毕,林思渝收拾好东西,天都还没大亮。
林思渝背上包袱,并没有打扰到文轩睡觉,轻手轻脚的关了门,往固北城中去了。
事隔将近一年,林思渝终究还是决定回去。
至城中,林思渝准备去买匹马,可是林思渝很清楚,自己并不会骑马,虽说在现代时,自己也曾接触过马匹,也曾经骑过,可是那不过是有人在身旁指导,保护自己,而那些马也是经过训练的,不会伤人,可林思渝今日要用来代步的工具,怎能和那些比得。
要说骑马,基本的注意事项林思渝还是知道的,不过想要安全的骑好它,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林思渝想,就买一匹,在路途中慢慢来,慢慢学。
在马市选了一匹马,林思渝牵着它,往固北城外去……
安全出了城门,林思渝想到,上次从垂南逃出,一路磕磕绊绊到达这固北城,步行也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这次自己卖了马匹代步,最多,也是二十来天就能到达垂南吧。
一路不停,林思渝牵着马匹,并没有骑上它,行了半日的路程,还没走出大崇边境,这种地方,林思渝见,倒也不至于人迹罕至。
一路沿着官道走,半日,倒也见不少来往的商旅,相对来说,官道还是很安全的。
寻到一处树荫下,林思渝停下脚步,拿下马背上的干粮,合着水,吃了一些,林思渝也把马牵至有草丛的地方,让它吃点草。
不过两刻钟,林思渝开始赶路了,这一次,林思渝试着爬上马背,跟这匹马沟通了一上午的感情,林思渝想,只要自己动作不大,它应该不会把自己摔下马背吧。
而事实证明,马,可不是那么好骑的,自林思渝坐上马背来的这段时间,可没少差点落下马来,倒不是怪这马脾气坏不好骑,而是大部分原因还是在林思渝自个儿身上。
没经验,不熟练导致她骑马骑得那叫一个不忍直视。不过还好的是,目前还没发现事故。
林思渝也在小心的慢慢摸索怎样去骑马,即使脚程不快,可这二十天左右,怎么说,也能把马给骑熟练了。
小道比官道快,这是林思渝赶路这几日来,遇见的指路人说的最多的一句话。
“姑娘赶时间的话,为什么不走小道,而是还在这官道上慢慢悠悠的晃?”
林思渝面色很尴尬,只回答道:“官道安全,也能补给口粮。”
对林思渝来说,安全是一方面,可自己骑马半生不熟的,还不认识路,必须要在道上一路问着一路走,地图林思渝也不能完全看明白,这让林思渝很绝望。
为了多赶路,林思渝基本上是一切从简,要是白日里正午日头太足,林思渝就找个没人的树荫或者山脚歇凉,用来补瞌睡,待到傍晚没太阳时,林思渝就会适当的加快脚程,赶路直到深夜,歇息半个时辰,又赶路到日上中天。
一连十日,林思渝每天都是数着日头来的。这么一折腾,林思渝也瘦了大半圈,没口粮没水喝那也是常有的事,因为脱离大崇的边境后,便渐渐的不见人烟,有时候半日,一两日,才会在路上见到活人,大家也都是来往的路人商旅,互不干扰。
所以有时候,林思渝会买很多干粮放在自己的空间里,一个小包袱背在背上,倒也轻松,没有累赘。
一身灰衣,一顶箬笠用白纱遮住了脸,不注意看,还鲜少有人能发现林思渝是个女子。
这也给林思渝省去不少麻烦,这一路来,倒也走的安稳。
况且,林思渝可没少备□□在身上,以备不时之需。
等马完全会骑了,苦也吃够了,一路风尘仆仆,整整二十三日,林思渝终于到了垂南城下。
事隔不久,林思渝重新回到了这个地方,充满噩梦的地方。
怀着忐忑的心情,林思渝深呼吸,整理了自己的衣衫,若无其事的牵着马,接受守城兵的盘查后,顺利进到了固北城中。
找到离城门不远的那家客栈后,林思渝牵着马,走到门口,立马有伙计上前来招呼。
“客官是住店还是打尖啊?”
“住店。”林思渝隔着头纱道:“马给我牵下去喂着。”
“好嘞,您放心。”点头哈腰的伙计,不是林思渝那夜闯进来看见自己的那个。
走至前台,老板在算账:“这位客人,住店还是吃饭?”
“住店。”林思渝简介明了的答复。
老板还是当初的那个,没有半分改变。
林思渝盯着她的脸,看了半晌,才别开视线,她希望这掌柜的不要认出自己,同时又希望她能记得自己。
交了定金,拿了钥匙,林思渝被伙计带上了楼,伙计离开时,林思渝吩咐道:“给我打桶水上来。”
伙计应声而去。
折腾快一个月的日子,林思渝在此刻终于得以休息。
洗完澡后的林思渝,倒头就睡,直到天黑。
迷迷糊糊中醒来,林思渝走至窗边,推开窗户,天色向晚,是时候去城中了。
换好衣服,林思渝戴了面纱,头发像男子那般高高束起,本来身材高挑的林思渝,给她身上几分洒脱。
出了客栈门,林思渝缓缓向城中心而去,那个自己第一次掉落这里的地方……
不过步行十分钟不到,林思渝就看见了护城河,河道旁的杨柳依依,三五人结伴从桥上而过,街边商铺连环,林思渝一一驻足观看,一圈下来,这里的一切,同一年前的样子来说,一点都未改变。
林思渝也见到了那几个乞丐,还是在街边以乞讨为生,林思渝想,也算是“旧人相逢”吧,现在林思渝看见他们,没有半分惧意,多的只是怜悯之心。
“也许他们还住在那片破庙中……”林思渝暗自说道,自言自语。
径直越过他们,林思渝的眼神没在他们身上停留半分,却在走过后听到:“大爷小姐行行好吧,给口饭吃……”
嘴角勾起,轻蔑一笑,装得,还真是如鱼得水。
行至目的地,林思渝看见,还是来往的行人路过,没有一个人在这巷口驻足,也许他们早忘了,忘了不到一年前,一个穿着怪异的女子莫名出现昏迷在大街上,之后不知去向,不知死活。
现在那个女子,事隔一年,重新找到了这里,成为今天,唯一一个在这平淡无奇的巷口驻足的人。
巷口的街道和周遭,并无半分不同之处,想要在这里弄清楚自己穿越的原因,林思渝想,那是没有可能了。
在护城河边的桥下独自坐了一段时辰,林思渝想理了理此次来的每个计划,心中过了一遍后,方才回了客栈。
“明日,去曾经胡大哥送药的药堂。”
回到客栈天已黑尽,掌柜的不在堂中,就有一个打扫卫生的伙计,见人进来,低头打扫卫生的伙计抬起头来,林思渝视线也同时看去,不是别人,正是上次,被自己吓到的那个伙计。
“您回来啦。”习惯性的客套话。
从他的表情里林思渝看出,那个伙计并不记得自己。
“还有吃的吗?”
“有,您想吃什么?”伙计赶紧放下了手中的扫帚,用搭在肩膀上的帕子擦了一把手,走到林思渝的身边来。
“有粥没?来碗粥吧。”林思渝在堂中选了一个位置坐下而不是选择去房中,那是因为林思渝环顾四周,发现堂中只有几个人,堂中也凉快点,索性就在堂中用了晚饭再回房间。
草草吃过,林思渝倒床就不愿意起身,虽说是很累,想比来说,也比大崇街道上好很多,不知道关于自己的那些流言蜚语怎么样了,林思渝无心去探究,很多的,是脱离话题中心的轻松。
林思渝在床上辗转反侧,脑中纷乱如麻,自己回到这垂南城,前路未知,身后的固北,在思量村的小文轩林思渝每日最放不下的就是他,还有回到大崇没有半点音讯的苏念徽,林思渝也是放心不下。
心中装着这么多事,林思渝自是睡不着,又是一夜无眠,直到天亮。
一夜无眠的林思渝,回到空间里去整理了自己的各类草药和仪器,一夜的时间,林思渝把他们都加工完成,保存好后出来,时辰正好,天要亮了。
一身白衣,林思渝拿上纸钱蜡烛,出了城门,往依山村的方向而去……
原来一个时辰的脚程,林思渝骑马用了两刻钟,可以说是用飞奔,林思渝带着沉重而又迫切的心情,想要去看看曾经的依山村是何种面貌。
林思渝在脑海中想过它的各种样子,自认为不论即将看到的依山村是什么样子,自己都会平静接受,今日,就当是来缅怀故人。
直到它映入眼帘的那一刻,林思渝还是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
眼前残垣断壁,荒草丛生,半人多高的杂草,把已经被烧毁的房屋淹没,不仔细看,谁能知道这里曾经是一个青山绿水环绕的小村庄,现在掩没在草丛里的,全是黑漆漆的断壁残垣。
林思渝想过……也许自从村庄被烧后,会有新的人重新修缮也好,重建也好,住进来,也许会有人会把这里推平,让曾经的村子消失得了无痕迹,可是林思渝却没料到,这里会无人来管,无人问津……
这里面……埋藏有多少具枯骨,幽幽怨怨,林思渝却不敢踏进去。
曾经的感觉又涌上心头,心口疼到不能呼吸,满满的负罪感压着林思渝,她双膝跪地,跪在曾经的村子口,虔诚的对着依山村,磕了三个头。
“对不起……是我害了你们,是我的错,对不起,这么晚才来看你们,对不起,如果当初,当初自己勇敢一些,自己站出去,你们就会没事的,对不起,对不起……”边磕头边说,一边流泪哽咽。
“是我太懦弱,太胆小,让你们为我付出代价,对不起,我要怎么才能赎罪,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是罪人,害了你们,对不起……”泪水止也止不住,顺着脸颊滑落。
惭悔有何用,永远也挽回不了已经成定局,有结果的事。
早知如此,何必做出当初那事,何必选择保全自己,懦弱逃跑,让这么多无辜的人为你惨死后还入不了土。
罪过……
这是林思渝一辈子都逃离不了的束缚。
“我一定会为你们报仇!”林思渝努力平复哽咽,一字一顿道:“我要找到曾经的那群混混,让他们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我要赎罪,替你们报仇后,用自己来给你们一个交代!”
又是一记响头,林思渝站起身,去到马匹身边拿下准备好的纸钱蜡烛,回到村口跪下,开始烧起纸来。
“此番回来,定能不让你们死得不明不白,等我报仇回来,我让你们入土为安,再等我一段时日。”
马鸣叫了一声,继续低头吃着草。
“胡大哥,映容嫂子,你们别怪思渝,思渝知道错了,等我给你们报仇,我就去找你们。”
等烧完纸钱,林思渝转身上马,头也不回的回了垂南成,径直去到曾经的药铺。
“三十七号……”
伙计在挨个挨个的叫号拿药。
“这儿。”
“你的药。”伙计把药递到来人手中,叮嘱道:“回去用水煎了,三道水合成一道来喝,一日三次。”
病人拿着药去了。
“三十八号……”
“我!”
……
林思渝在药铺前站着,往里面忘了许久。
一直等到人叫到一百号,见店里也没几个人后,林思渝才跨步进到了药铺中。
“瞧病还是抓药啊。”有人问。
林思渝头也不转,也不看说话的很,径直往柜台去了。
“我找你们掌柜的。”林思渝沉声道。
一有人进来就问掌柜的,伙计本能的多看了来人两眼,奈何来人头戴箬笠,遮住了整张脸,一身白衣,脚下还沾了泥土,身材纤细高挑。
“找我掌柜的何事?”伙计问。
“你只管说是他的一位老朋友,来找他。”
伙计听后停下手中的工作,去了后院。
林思渝熟门熟路的跟着进去,伙计却没发现。
正巧,才没走两步,伙计就被掌柜的叫住了。
“你跑进来做什么,不在外头抓药。”掌柜的喊住伙计。
伙计听到后回过头来,恭恭敬敬的道:“有人找您,说是掌柜的友人。”还没等伙计把话说完,林思渝就抢先道:“好久不见,掌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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