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冯莎莎的过往(1)
“天呐,冯家那个平时在外面说话温声细语的,真看不出来她是这样的人。”路人乙捂着嘴,满面震惊道。
路人丙轻嗤一声,一副自己早已看透了真相的模样:
“有啥看不出来的?我早就觉得不对劲了。
她家冯莎莎打小就瘦得厉害,她却天天在外面说闺女嘴馋,好吃,说她家儿子有点好东西都嚷嚷着要给妹妹吃。
我呸!真要是这样,她儿子能胖得跟头猪一样?跟冯莎莎站一起,他一个能顶冯莎莎三个宽吧?
要不是咱们筒子楼的楼梯道宽,他连过路都过不去。”
其他人一想,觉得有道理。
“那你怎么不早点说?”
路人丙被这话问得一梗,支支吾吾道:
“那是人亲闺女,我说了……有啥用?我是能管冯莎莎吃?还是管她喝?”
这年头,大家的日子都不好过,就算她能偶尔帮衬一下,还能管冯莎莎一辈子?
她自己也有孩子,手头也不宽裕,哪敢趟这趟浑水?
见众人对着自己指指点点,冯母眸底闪过一丝冷光,不悦道:
“你这孩子,真是只养不熟的白眼狼,我养你这么多年,还不如养一条狗,狗都知道冲我摇尾巴,你净会往我身上泼脏水!
你只记得我那次没送你去医院,那后来那次怎么不说了?
我跟你爸为了给你看病,上了一天班回来不得休息,还得大半夜的跑出去找人,浑身都湿透了。
邻居不过是带你去打了个屁股针,你念着她十几年,那我这些年供你吃供你喝,你怎么不念我一声好?”
冯莎莎冷笑一声:“你说的后来那次,是你舍不得花钱,又怕我真的烧傻了,没法给家里继续当免费的劳力,你怎么不说说你为什么会大半夜跑出去?”
不等冯母说话,冯莎莎继续道:
“你之所以会大半夜淋雨出门,不过是怕被其他人看到,被抓去游街罢了!
要我说说吗?
你为了省钱,不知道去哪里找了个神婆,花几颗水果糖,让人给我弄了个符纸,然后趁我发烧都快烧死了,意识不清,搅拌点水给我灌下去,就不管我了。
但你知不知道,你喂下去的那碗符水,让我又吐又拉了三四天!你可真是我的好妈妈,生怕我高烧烧不死,特地给我了那玩意,害我差点被拉死。”
钱多多赶到筒子楼小院时,正好听到这些话,眼眶瞬间通红。
她没想到,冯莎莎小时候居然过得那么苦。
她忍住自己想要上前安慰冯莎莎的脚步,她知道冯莎莎有自己的计划,她这会过去,只会打扰她的计划。
好在这会看热闹的人多,小院被围得里三层外三层,没人会注意她。
钱多多隐藏在人群中,一脸担忧的望着冯莎莎,心里做好了只要冯莎莎需要,她就立马冲出去的准备。
人群里,冯莎莎又咳嗽了几声,随即跟豁出去了似的,掀开自己的衣袖,露出右边胳膊上那道刚好环绕了一圈的狰狞伤疤:
“还记得这道疤吗?我8岁那年,你跟我爸带着我哥躲在房间里吃好的,怕我发现,故意支开我,让我去楼道里用柴火蒸饭。
到了要倒米汤的时候,我去拍门,你们装死,不搭理我。
我怕米被煮开花,变成粥,你们又拿铁棍打我,只得自己倒米汤。
可铁罐本来就重,加上满满一铁罐水跟米后,根本不是才8岁的我能提得起的。
可我傻,愣是举起了铁罐,然后,滚烫的米汤就这样顺着我的胳膊往下流。
那是春天吧?我整条胳膊被烫满了大水泡,就这,我都不敢跟你们说,因为你们只会骂我没用。
可是真的好痛啊,我想起爸之前被烫红了手,用牙膏敷的事儿,偷了家里的牙膏,躲去巷子里给自己也抹了牙膏。
但是水泡越来越大,一个挤着一个,挤满了我整条胳膊。
是楼下的婶子看到我,立马把我带回家,告诉你我被烫伤了,很严重,让你必须立刻去挖茶叶根,搅拌后,用上面的浮沫给我敷手。
可是你是怎么回答的?
这都9点多了,外面又下着大雨,我明天还要上班嘞,谁小时候没被烫过?熬过去就好了。
然后就搂着我哥去房间里睡觉了。”
冯莎莎原本以为,自己早就不在意这些埋藏在时光深处的苦难了,可说着说着,大滴大滴的泪水脱眶而出。
她哽咽住了,但也知道,既然事情已经闹到了这个地步,唯有继续,把事情彻底闹大,自己才能彻底脱身。
她用手背揩去脸上的泪,继续说:
“楼下的婶子看着我手上的水泡,说,你这条胳膊被烫得太狠了,要是不立马用茶叶根泡沫敷,以后必定留疤,一个女娃娃的手上怎么能留一手疤?
她让我去她家待着,自己披着雨衣,冒着大雨,去山上挖了一颗茶叶树根,然后拼命搅拌,给我敷手,一直敷到了11点快12点。
可她家里也有3个孩子,明儿也得上学,都还没洗漱,她不能再留了,走之前,她去敲你的房门。
你还记得她是怎么说的吗?
冯家的,茶叶树根我给挖来了,莎莎的胳膊烫伤太严重,得敷6-9小时才能下火,否则一准得留疤。
你也是女人,该知道那么多疤对于一个女孩子有多大的影响。咱既然生了她,就得对她负责,你就起来帮孩子敷下手,孩子自己一条胳膊,也没法一边搅拌树根一边敷啊!
你呢?你装死!”
冯母的脸有点挂不住了:“我白天忙了一天,晚上不休息好,第二天哪有精神去上班?我不上班,哪有钱供你读书?”
冯莎莎不搭腔,跟陷入自己的世界了似的,自顾自的往下说:
“第二天,我胳膊上被茶叶根泡沫彻底下了火的地方,水泡消失了,唯有胳膊肘往下一点,这被烫得最严重的地方,还有一圈大水泡。
春天得穿上袖,水泡磨着衣服,痛得我直皱眉,老师发现我的不对,找上了家。
你嫌我丢人,也怕传出去的名声不好听,可又舍不得花钱,让我用家里的油涂水泡。
我小时候不明白,后来才知道,原来家里用的菜籽油,涂在水泡上呈现出来的颜色,跟市面上的一款烫伤膏一模一样。
你是既不想花钱,又想得个好名声。
可是油到底不是烫伤膏,夏天到了,我的胳膊不仅没有好,反而更严重了,最严重的时候,你知道我看到了什么吗?”
冯莎莎紧紧盯着冯母,跟狼崽子盯着自己的仇人一般,阴森森道:
“我看到有虫子在我的伤口里爬!”
“啊!”冯母被吓得大叫。
冯莎莎笑了,一边笑,眼泪一边往下流:
“我感觉自己好恶心啊,我的身体里有虫,我的胳膊再也好不了了,留下了这条狰狞的伤疤。”
为此,她夏天从不穿短袖,宁愿热死,也不穿!
因为,她的疤痕像刀疤,白里泛着紫,恐怖得紧!
在场站着的多是已为人母的女性,听到冯莎莎的描述,不自觉的都红了眼眶。
钱多多眨了眨眼湿润的桃花眼,紧紧抿着唇,生怕自己一开口,就会哽咽出声。
冯莎莎一步一步紧逼冯母,声音嘶哑:
“你不记得了吧?没关系,我一件一件的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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