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重逢
萧雨是个美女。白天第一眼见到她时我就作出了如此评价。说漂亮有点俗气,如果非要用2个字来形容的话,那应该是精致。
她眉眼细长,像陈晓旭版的林黛玉,却没有丝毫黛玉的羸弱与病恹,配着一身干练的小西服,英姿飒爽。说得直白点,在我窄小的交际圈里,她是我见过的最有味道的女人。
南国有佳人,容华若桃李。
我不禁为之前的敷衍感到抱歉。
“那?二十四五?主要是您今天的打扮……比较成熟。”
“二十八。”
“难怪。”
难怪指的是酒量。二十八,正是贪杯的大好年华。若是岁数小了,义气之下难免逞强,有失分寸;再大点儿吧,对自己的酒量再清楚不过,推杯换盏间总掺杂着目的,不够纯粹。就这二八三十,率性而为,喝得自然,喝得从容,喝得一鼓作气潇洒肆意。
“老咯。”她扯了扯领口,似乎有些热了,“你看我这皮肤,是不是很糟糕?”
“不觉得。”我摇摇头。
她仰起头,露出一截光滑的颈脖:“看到没?颈纹。”
“一点点。”
“喝酒喝的。16岁就开始喝了,到现在晚上不喝个两三杯都睡不着觉。”
“有个睡前爱好也不错。”
“不行呀,怀孕了,医生不让喝。”说到这里,萧雨放下酒杯,摸了摸肚子,“他爸也不让。”
“您都结婚了?真看不出来。”
“别您啊您的,听着我跟多大岁数似的。”萧雨噗哧一笑,说话间又是半杯下肚,“还没结婚,不过我打算奉子成婚。”
“不错。”
“不错?你觉得不错吗?未婚先孕诶?你不觉得很冒失很草率吗?”
“不会啊,早晚而已,怎样都没所谓的吧。”
“哈哈哈……对!就是早晚而已。”萧雨突然在我耳边笑了起来,声音异常激昂,“先婚后生,先生后婚,只要结局一样哪儿那么多因为所以?”说着又将一个满杯的小白推到我面前,“来,走一个!”
“呃……”
我终于知道什么叫自作孽不可活。但见她情绪如此高亢,我自然不忍扫兴,于是只好轻轻放下手中的扇贝,端起酒杯与她碰了碰。
“意思意思就行了。”我说。
她摇摇头,一口闷了。
……
能透过指缝欣赏的东西,并非只有如沙漏般匆匆流逝的时光,还有随着咀嚼而不断递减的食物。我举起油光泛滥的双手,看着满桌的残汤剩羹,顿感满足。
“吃好了?”萧雨还在小酌。
“嗯!”
“那走吧,”萧雨转身拎起她的包包,“我送你回去。”
“你送我?”我吓得脚下一个踉跄,险些摔倒。“不用不用,不用麻烦……”开什么玩笑,人家都是小弟送领导,哪儿有领导送小弟的。
“怕什么?我还能把你给吃了?”
“不是这个意思……”
“那走啊。”
我还是没动。
她挑了挑眉。
“那个……”我酝酿了一下措辞,然后小心翼翼地说,“酒驾……是犯法的。”
萧雨闻言,顿时翻了个大白眼:“谁说我要开车了?”
“啊?”
“男朋友来接,顺道载你一程,放心了吧?”
“哦……”
我搀着萧雨在路口等她男朋友。夜风习习,街两旁路灯微黄。此时已是凌晨一点,本应该是养肝的黄金时间,锦里周边却仍是人声鼎沸,一片欢乐的海洋。我驻足于此,仿佛可以听见那些倾诉在斑驳烛光中的浓情蜜意和那些承诺在灯红酒绿里的海誓山盟。成都真是个休闲的城市,不管白天黑夜,总有无数或稚嫩或熟透的男女在随心所欲地吃着喝着哭着笑着,各种悲喜的情绪在各种愿望中交织徜徉,欲罢不能。
等了大概10分钟,一辆帕杰罗出现在视线里。
“来了。”萧雨朝车子挥了挥手,“走吧。”
车子刚一停稳,便看见一个男人飞快地下车然后大踏步冲我奔来。夜风拂起他额前柔顺的刘海在半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露出一双在黑夜中被黑发映成了黑色的眼眸,仿若晶莹的黑曜石,清澈中蕴含着如水的温柔。
他满脸歉意地将萧雨从我手中接过,扶入车内,而后回头,冲我尴尬地笑笑。
这一刻,时间停滞。
无需细细观察,即使身处这片模糊的夜色,即使隔着他并不透明的衣衫,我依然知道他胸口有一弯半月形的暗红色胎记。
李冉。
尘封的记忆被唤醒,那些年少曾经,像从深渊中奔腾而出的熔浆,滚烫地翻滚着狠狠冲击着我的神经。各种故事情节幕后花絮一股脑闪现而出,像癌细胞一样迅速在颅内扩散开来。
我愣住了。三年甚至更久的暗恋,本以为此生再无交集,却没想到会在这种时候这种场合以这种关系再见。更没想到时隔多年,我自以为早已平静的心湖只不到半秒便被掀起了滔天骇浪。
原来我并没有忘记。
“这是我男朋友,李冉。”萧雨不知什么时候又从车上下来了,站在李冉身旁。
金童玉女,郎才女貌,天造地设也不过如此。
“这位是菜菜,我的新同事。”
“你好。”他主动开口,声音依然磁性,和10年前一样完美。
“你好。”我点点头,声音明显有些发抖。
他不认识我。
想想也正常。同校三年,从未说过一句话。那是一个暗恋顺带偷窥的世界,里面只有我,没有他。
……
车里在放《红玫瑰》,我坐在后排轻轻跟着哼。
他喜欢陈奕迅,在《十年》红遍世界之前。那年我开始学粤语,唱那些低哑到几乎呢喃的歌。
有一年校运会,向来羞怯隐匿的我主动站上了主席台,哆嗦着唱了一首《幸福摩天轮》。唇齿轻启,目光游离,却一直没有寻见他的身影。曲终,人散,泪水滂沱而下。
在校期间,这是我仅有的一次抛头露面,以失态收场。那一刻的确很绝望,就像自编自导自演了一出小丑剧,本以为可以博某人一笑,结果,哄堂大笑。
我跑调了。
许多人的青春序曲都跟我一样没在调上,而那些与青春有关的操/蛋日子,就在跑调中渐行渐远了。可是,每当熟悉的音乐响起,又会不自觉地跟着哼。心躁动起来,那一块柔软的地方再次被触动,眼泪便毫无知觉地顺着脸庞流下来。
这是我可怜的15岁,执迷于狂热的理想和单纯的感情,相信美丽的道理,相信人的价值与物质无关,相信耕耘和收获关系单纯,相信青春永恒。那一年的我,向往一首不是商品的诗,一首只用木吉他弹奏的歌,一本用钱买来却又告诉我钱算什么的书。
后来,这些简单的追求,连同青春和我所有所谓的梦一起老死在这个夏天。我知道,很多人是因为向往爱情才变成文艺青年的。怀春的年纪,就像迷恋某个英雄一样,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让我们的学生时代像皇帝的新装一样可笑。
“你会不会想过,有一天突然惊醒,发现自己在高中的课堂上睡着了,现在经历的一切只不过是一场梦。”每次看到这段,心里就特别的难过。人生如棋落子无悔,谁又能往回走哪怕一小步?即使曾经YY过,那也只能是YY。而如今,再也回不到那个可以无限YY的时候。
有些人注定拿来错过,有些人注定至死纠缠,而有些人,则注定相忘于江湖。
想到这里,我不禁叹了一口气。
“唉……”
“怎么了?”萧雨突然转过头。
这情景,像极了一个正在偷情的骚浪娘们儿被女主逮了个正着。
我顿感无地自容。
“喝多了?”见我没答话,她又问,“没事儿吧?”
“没事,只是想起一件过去的事。”稳了稳心绪,我回答道。是的,只是一件过去的事,只是一件事,已经过去了。
“菜菜也喜欢医生?”李冉突然问。
“……嗯。”
他跟我说话了。
他。
跟我。
说话了。
我双手紧攥成拳,连脚趾头都微微颤抖起来。
“有品位。”他又说,“我也一直都很喜欢他。”
我知道。
我都知道。
因为我也喜欢他。
而我喜欢他,并不仅仅因为他是他。
萧雨没再说话。她似乎有些困了,胳膊肘撑在车窗上,手扶着脑袋,身体时不时晃荡两下,嘴里发出一阵奇怪的哼哼。
“小雨……”李冉轻轻唤了声。
“嗯……”萧雨头也没抬。
“你又喝了多少?”
“2两?”
“屁。”
“真的。”
“说你多少次了怎么老不听呢,就算……”
“就算不为自己考虑也为肚子里的孩子考虑考虑嘛!”不等李冉说完,萧雨已经自顾顺着他的话头接了下去,“我知道啊,喝酒伤胃,伤肝,伤脑子,伤心脏,伤骨头,当然了,最主要还是会伤到孩子嘛,对不对?”
“知道你还喝?”
“真没喝多少,你看我像喝多了?”
“像。”
“……”萧雨狠狠翻了个白眼,“爱信不信。”
Eason的歌继续放着,俩人你一言我一语像极了打情骂俏。我望着车窗外点点泛黄的灯光,心中五味陈杂。
一对天成佳偶,即将奉子成婚。
即使我会唱他喜欢的每一首歌又怎样?前排只有两个座,永远插不进一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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