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不完美的邂逅
风婉第一次与易无澜说上话是在一家豆腐摊门口。那是一场不管多少年后看来,都算不上完美的邂逅。
疯累了的风婉和暮雨瘫在豆腐摊对面的街边流口水。今天战绩颇丰,她以脸上大片淤青和一颗门牙的轻微损失,以一敌三完胜对手。不过今天出门的时候没带银子,现在天色还早,这个样子回去肯定又会被禁足,还是等天黑了再溜回去好了。
“小姐……”
“跟你说了在外面要叫我公子。”小风婉侧过头警告暮雨,凶神恶煞的样子吓得暮雨嘤嘤嘤直哭。为什么小姐跟她意识中的小姐们的形象一点都不一样呢,太可怕了,原来有钱人家的闺女都是这个样子的。
“咕噜。”
“小、公子,暮雨饿了。”
“很好,我也饿。果然是本公子的人,深知我心。”
“我们回去吃饭好不好。”小小的暮雨揉揉肚子,可怜兮兮地看着风婉。
风婉沉吟半天,显然是将饿肚子和被禁足权衡了半天,最后摇了摇头,拒绝了暮雨的提议。
被拒绝的暮雨显然很沮丧,可是饿肚子的感觉真的很难受。风婉被那双泪汪汪的眼睛盯得心生愧疚,连哄带骗地对暮雨道:“暮雨乖,你去捡一个小破碗来,我就带你去吃香喷喷的豆腐脑好不好?”
想着好吃的豆腐脑,暮雨吞着口水惊喜地问:“真的?”
“当然是真的,要又脏又破的,快去。”
须臾之后,暮雨果然不负所望找来了一个小破碗。风婉拿着破碗,左右翻看了一番。嗯,果然又破又脏,很好!罢往面前一摆,立马开始吆喝:各位大叔大婶行行好,赏口饭吃吧!神色无比熟练自然。简直比吃专业饭的叫花子更生动形象,声声含泪,字字泣血,令不少乡亲驻足观看。
初来乍到的暮雨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这,这怎么可以!这可是风家的小姐啊。
“小、不,公子,暮雨不饿了,不要吃豆腐脑了,我们回去好不好。”她哪里见过这样的阵仗,那么多人围在一起对她们指指点点,有些话更是难以入耳。暮雨拉了拉风婉的衣角,小声哀求着,眼泪在眼睛里骨碌碌打转。这实在太难为情了,她好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不好。又没让你来吆喝,你安静在一旁待着就好。你要是愿意,躺地上装死也可以。”风婉白她一眼,不是她喊饿的嘛,怎么这下又不饿了,实在太难照顾了,下次还是不要带她出来了。
“可是……”呜呜,这是哪里什么千金小姐啊,这根本就是一个野丫头。
就在风婉和暮雨正在为要不要回家这件事情低头争论的时候,两碗热乎乎的豆腐脑轻轻地递到她们面前。
她抬头,看见少年温柔地笑着,光滑的指节像温润的白玉,两只手上各端着一碗豆腐脑,正冒着热腾腾的香气。
那时哪懂得什么芳心暗许,一见钟情。风婉只觉得他真是这世上最好看的人,一颗心就这么陷进去。看她们接下豆腐脑,少年转身要走。看着他要走,风婉急了:不能让他就这么走了!她忽然跳起来拦住他说:“等一等,我不能白吃你的豆腐!”
“我的、豆腐……”少年像被噎到一样,“小兄弟,你不用这么,呃,这么客气。”看着那个满脸是伤的小乞丐,没想到几个月没回镇上,现在的小乞丐也变得颇有“骨气”。
风婉先是“呼哧哧”地喝了一口豆腐汤,想了想,自己偷溜出来连银子也没带,身上自然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于是从身上翻了一阵,最终找到一张鹅黄色的绢帕,说:“这是我,呃,我心上人送给我的手帕,先抵押给你,我改天来赎。”
少年看着那只脏兮兮的小手上的绢帕,沉默许久。风婉心里紧张:想着他要是不要怎么办。小小的手心里渗出汗水,和着手上的泥粘到绢帕上。
少年见状,汗颜道:“君子不夺人所好,小兄弟你还是自己留着吧,万一你,呃,你心上人追问起来,让你为难。”这男人送男人手帕是个什么情况,他可没有奇怪的癖好。
眼看少年推辞,风婉一下子急了,不由分说将绢帕塞进他手心,一手端着豆腐脑一手拉起暮雨就跑了。
身后传来豆腐摊贩的哀嚎:“小祖宗!我的碗诶!”
少年用食指和中指拎起那张绢帕,一脸悲戚。看了看手中满是泥巴的绢帕,又抬头看了看天,长叹一声,默默走向豆腐摊。
在那之后风婉钻狗洞的次数日益频繁,直到有一天她的身形再也不能与狗同比,便又学会了爬树。虽然她经常往外面跑,但却很少见他回镇上几次。若是有,也只是远远望着。
她本来想把这份思念深埋进心里,可是三月前,易家来提亲了。她思慕多年的那个人,将要成为她的夫君。人人都见她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其实她忍笑忍到嘴角都快抽筋了。
湖中亭上,风婉正在往湖里大把大把地撒着鱼食,四面八方的鱼全部聚集过来抢食,湖面翻腾起一波又一波的水花。
可见风婉颇喜欢这个花园,用完早膳便又拉着暮雨跑到湖中的亭子里吹风。暮雨看风婉一脸欢喜的模样,心里也高兴,不禁调笑着说:“小姐,从刚刚开始你就一直在笑,再笑你的嘴角就要翘到眉梢上去了。”
“胡说。我哪里笑了?你哪只眼睛看到我笑了?再说,嘴角翘到眉梢上得多丑啊,你拐着弯骂我是不?”
“暮雨哪里敢啊,姑爷心里有小姐,小姐高兴,暮雨自然也高兴啊。”
“就你话多,我也没有很高兴……”心虚的人,说着说着就红了脸。
“嘻嘻,小姐的心思暮雨还能不知道?”暮雨笑嘻嘻地替风婉理了理鬓边的发丝。银色的步摇随着她头上的晃动流露出璀璨的光泽,有些晃眼。
“你知道!你知道!你都知道!看我怎么收拾你!”说着风婉放下手里装鱼食的盒子,伸手挠起了暮雨的痒痒。
忽然一个声音从身后响起:“婉儿戴着这支步摇可真漂亮。”
风婉闻声转头,只见一位服饰素雅的妇人含笑看着她。她是易无澜的娘,易千山的妻子,萧素素。
风婉起身福礼。“娘。”
萧素素看见风婉头上摇曳的银色步摇,点点头,眼中笑意更胜。萧素素身边的侍女也叹道:“夫人的这支步摇给少夫人戴着,也是格外好看呢!”
风婉本来笑着的脸和身子一起僵了僵,问:“这步摇,本是娘的?”
萧素素摇摇头,并不答是否。只说:“昨日,我见你衣着素净,也没怎么戴首饰,就让无澜挑了个步摇带给你。你戴着真的很漂亮。”
如此,便是默认了。很少有女人听到别人夸她漂亮不高兴的,可是风婉只是礼貌地勾了勾嘴角。原来,这不是他送的。她真是自作多情。原来他只不过是借花献佛,完成母亲给他的“任务”罢了。
萧素素看着风婉脸上的笑容收敛起来,大概想到她心里在想些什么。这段婚姻里有多少利益,她心里大概是知道的。如果可以她并不想牺牲两个人的幸福,可是她别无选择。轻叹一声,她走到风婉身边,拉着她的手坐下,问:“婉儿,你喜欢这个花园吗?”
风婉如实点头:“这里百花争艳,湖面开阔,磅礴大气又不失细腻秀美,很是漂亮,我很喜欢。”
“千山靠着河运起家,常年奔波在外。后来家业大了,有了这宅子。我舍不得曾经住在河边的小房子,千山想着我们与那河也有许多渊源,就让人引了外面的河水,做了这么个小湖。”萧素素回忆着曾经的岁月,脸上也不禁露出幸福的笑意。
引活水入湖,果然大手笔。易千山可以为了萧素素做这么大一个后花园,足见她在他心中的地位。风婉心中动容,满是羡慕地感叹:“爹娘真是伉俪情深。”
萧素素听了笑笑说:“娘也希望你与澜儿能够琴瑟和鸣,白头偕老。”
听她这么一说,风婉眼中又闪过些黯然:“他是我的夫君,夫妻结发,自然是夫唱妇随,不离不弃。”
风婉忽然觉得有些明白易无澜态度转变的原因了,他一定很敬爱他的爹娘吧。爹娘只说一句希望儿孙满堂,他便待她这么好。只是到底不是真心的。想到这里,心里不觉发酸起来。她又何尝不希望嫁得好夫婿,相夫教子,和乐美满。
“婉儿。”萧素素忽然握紧了风婉的手,那手劲大得像是要握断她的手骨。风婉疼的不行,惶恐地看着萧素素。萧素素原本端庄沉静的眼睛里流露出动容的神色,看得她不明所以。
“娘?”
“婉儿,娘求你,不论如何,不要忘了今天说的这话,好吗?答应我,婉儿。”
风婉不明白萧素素为何突然这么激动,但是自己也不想忤了她的意,点头答应。
很多年后,风婉总会偶尔感叹一下,如果自己当年应取名“风顺”,说不定她这一生就没这么坎坷了。只是,她没有注意到,即使自己叫“风婉”,她也完全没有达成父母起这个名字时对她的期望。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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