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 11 章
一大早,房间里就叮当作响,我摸索床头的手机,才8点,今天可是周末啊!
兰兰弓着腰,正收拾床头的小玩具,地上已经大包小包的了。也对,今天人家乔迁,从此跟男友双宿双栖,自然是激动的。这个重色轻友的家伙!
我坐起身,揉了揉迷离的双眼,洗漱好后,跨过行李,问她:“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她把凯蒂猫行李袋里,“没,就只剩下一些小东西了。”
看着满地大大小小的箱子,还有门口堆放的一些要丢掉的东西,其实兰兰已经有好几天都没回来了,重要的东西也断断续续拿了一些,没想全部打包出来还有这么多。
等到兰兰的男友过来已是中午,我们提着行李下楼,她男友看见立即全部接了过去,说:“你们歇着,都由我来拿。”
对着她男友的背影,我暗戳了下她的腰:“行啊!把人家驯服的服服帖帖。”
兰兰得意地扬眼,“没办法,这就是魅力!”
“呸!”
兰兰泛着光芒的眼睛瞬息又暗淡下来,有些伤感地看着我,“等下我们一起去吃饭吧!以后再聚就远了。”
阳光透过树梢照在她的脸颊,那种离别的伤感,真真切切地映在她的双眸,真诚纯净。
我郑重地点了点头,那一刻,我仿佛又回到毕业分别时的情感。进入社会以后,纯粹的友谊太难了,每个人交往都带有一定的目地性,与他人交谈,帮助,甚至故意给好处,都带着一种:也许以后这人用得到。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每个人的目地都明确又实际。
但不可否认,世间还是有许多纯粹的人,他们对待世间,无论人、物,永远都充满阳光,善良热爱,帮助他人,事了拂衣离去,不知回报为何物。
有很多很多比利益厚重的东西,比如:感情。
我与王嘉兰之间就是两个异地女孩相互扶持,相互帮助的感情。我相信兰兰忘不了,她深夜高烧,迷迷糊糊,我拖着她去医院急诊,静谧的深夜,我跑上跑下挂号付费,陪她到天明。
我也永远不会忘记,她处处照顾我这个生活白痴,就连出去约会前都先帮我做一碗热滚滚的鸡蛋面,还常常念叨我以后找男友一定要找一个会做饭的。
当初我一个人到这个陌生的城市,毕业后的同学要么回乡,要么考研,还有一批同学我们一起向这家公司投了简历,却只有我一个人应聘成功,因此也就只有我一个人留在这里。
可一线城市的房租实在难以承受,价格合适的地段不适合,一切都适合的,跨进房间发现家具旧到可以当古董,当古董资格也没有,古董还要求完整的。打开一扇柜门,吱啦的慢响像恐怕片配音,剥落的墙壁,厕所的恶臭,水池积蓄的碗筷,可以想象,一室三户的另两户,他们是怎么生活。
我不敢住这种地方,不是怕房子贫瘠,是怕自己贫瘠。让我每天替他们清扫,做不到。摔门叫嚷让他们自己处理干净?更怕自己25岁不到就淬成泼妇。
大城市生存从来不是容易的,下不了脚的同时是站不住脚,当我想连工作一起放弃离开时,最后一次看房,遇上了兰兰,于是我们便成为了室友。幸运的是我们性格相投,爱好相似,脾气都温和谦让,迅速成为了不错的好朋友。
如今她有了合适的归宿,虽然同样是租房,可是心境不一样了。他们的恋爱,兰兰曾告诉过我,这个男生是她能依靠一生的,不用再追问,已经可以推断此话的重要性。或许过不久,我就可以参加他们的婚礼了吧!
一家微微简陋却干净明亮的餐馆,三个人坐在一张小条桌,面前摆着几碟家常小菜。兰兰的男友把河虾也一只只剥好放在她面前。
我看着兰兰靥窝盈盈笑意,是那么知足,幸福。我相信他们的感情是不在意回报,不计较付出的,倘若真有所求,那么,也只是求得能让你永远粲然微笑。
其实人生不一定需要五彩斑斓,风光无限,简简单单和心爱的人静水长流,清欢至味,共此一生。
送走他们,我一个人回到房间,挽起头发,开始整理凌乱的摆设,处理掉不需要的东西,又打了盆水擦拭柜面,整理了两个多小时,才发现偌大的房间,少了她的东西,显得格外的空荡,我的东西竟寥寥无几……
作为这个城市的过客,添置太多东西在离别的时候只会徒增麻烦。
我凄楚地看着空荡的房间,日后只有那盆文竹陪伴我了。我把它修剪的根根分明,细细长长,新出生的分枝正是幼嫩,马上被我抹去。倘若所有的枝条都任其生长,那么势必会变的参差不齐,杂乱无章,最终还会因为泥土不竭,营养难以吸入,走向灭亡。
那么我呢?我与林章,倘若任其发展,最终会走向什么结局?
我不知我们之间究竟算什么?他从不会与我联系,我也不曾主动联系过他,确切地说,我没有他的号码,哪怕再想他,都不敢露出一丝异样。
每日小心谨慎,生怕在人前暴露对他的爱意,甚至在他面前都要保证两张面孔,工作之外,决不多说一句。他沉默,我也没有主动的权力,我从来都听命于他。
办公桌的座机突然响起,我拿起来,礼貌地对着话筒说:“喂,你好!”
“到我办公室来一趟。”
电话啪一声就挂断了,我愣了愣神,才醒悟那是林总的声音。
他找我有什么事?最近我送过去两册标书,可也是前天的事情了,难道又出了什么问题?
虽然我见过林总温柔的模样,可是工作中他给人的印象实在过于严厉,每次在办公室见他那低气压的脸,还是有些胆寒。
我看了眼廖经理,他正在给一个同事讲需要修改的报价,又不好意思打扰他。
硬着头皮进了林总办公室,他正在批阅财务部的单据,抬眸一眼:“你手里接近尾声的项目有哪些?”
“最快的有宋珏负责的尚旗第二期招标,资料前日已邮寄,她明天出发。”
“你把尚旗的资料送给我一份,你也回去看看,明天一早我和你一起出发。然后把廖经理和宋请进来。”
“我也去?”我吃惊地盯着他,不可思议。
“怎么,不愿意?”他眼皮稍稍抬起。
“不是,不是……”我在脑中斟酌措辞,这是我工作中第一次出差,如果接了这个项目日后就得独自拓展市场了,可是我并没有达到这个能耐……脑袋仍飞速运转,片刻后,还是确定地回答:“谢谢林总给我这次机会,虽然我没有太多经验,但我会努力向你们学习。”
他称赞地点点头,“无需担心,只是先让你学学流程,全程我会负责。”
我退出办公室,回到座位拿起一份装订好的资料,叫宋姐一起进去,她小声地问我:“林总叫我干嘛?”
“估计是尚旗的项目吧!”
我放下文件,立即屏声敛息退了出来。
回到座位,心中仍有些愕然。林总就这么相信我的能力?连我自己都怀疑。问题是跟随他的脚步,我该如何平静地留意四周的景色,而不去仰望他的背影?
曾经我是如此盼望与他相处,如今他真的给我机会,我却不知该如何反应。自己有几斤几两还是了解的,就算无需我做什么,可是说错一句话,做错一件事,都有可能让他彻底地对我决疑放弃,我害怕让他失望,可又不能全程装哑巴。
抓耳挠腮看这一堆资料,欲哭无泪。老天啊!为什么不给我一点时间准备呢!
宋姐却笑眯眯出来了,拍了拍我的肩膀,坐旁边压抑着兴奋小声地对我说:“易安,你真是我的福星,林总给了我一个大项目,据说已经十拿九稳,这是白白送给我了,提成可是我几个月的工资啊。”
“那尚旗呢?”
“不是给你了吗?林总不是明天带你过去吗?”
“你不去?”
“本来就是小项目,林总亲自露面,哪还用得上我。”
这……
“好了,不说了,我要准备我的大项目了。”她一扭一摆,兴奋地凝聚在自己的座位上。
我却半张着嘴巴,僵硬了下颌,丢失了表情。这下连装哑巴的可能都没有了……一个没有真才实学的人,跟随领导参加竞标,该如何隐藏脑袋的平庸?表象的体面?
整个下午,我都在翻看眼前的文件,可是直到下班我都不知道记住了什么,一个个汉字,一串串数字,全部漂浮在大脑,无法凝结成完整的篇章。
清早,天刚刚亮,闹钟就开震耳,我闭着眼起身,闭着眼刷牙。虽然9点钟与林总在机场汇合,可是必须要避开高峰期,只得提前出门。
到了机场,林总竟然已经到了,人群中我一眼认出了他,明明简单的白色衬衫却有卓荦不群的气质,清晨的余光透着玻璃微微洒射在他身旁,浓密的发丝在晨光的照耀下泛着淡淡的光芒。而他正全神贯注地注视着电脑屏幕,认真又沉静。我为之倾心。
也许真的就是爱吧!同样是一个人,以前我对没有感情,便觉得他与众人并无区别,无论他多么优秀,多么强大,他喜欢什么,在意什么,我都毫不关心,但是因为有了感情,他的一切我都开始关注,想了解他更多一些,更深一些,人群中我的眼里只有他,这也就是他与众人的区别。
我走到他面前,轻轻道了声:“林总早。”
他抬头,幽深的双眸平静无波,“你去换下登机牌,快要出发了。”
准备好证件,我环顾周围:“萧助理去哪里了?”
他再次寡淡地瞥了我一眼:“临时派他去杭州了。”
“哦!”我吐吐舌头,不敢再说话,真想念他笑意温柔的眼睛。
上了飞机,林总就依靠背椅开始闭目养神,没一会儿,就传来他均匀的呼吸声。想必昨日又是加班到深夜。
他出差也会坐经济舱吗?
我看着沉睡的他,轻轻摸了一下他的侧脸,往他身边挤了挤,然后又拉着他的手臂把他往我这里靠了靠。睡着的人任意摆布,直到他的额头如愿倒在了我的肩上,我才暗暗偷笑。
漫长的两个小时就这样安静地看着他,默默享受这难得的两人时光。
下了飞机直奔酒店,放下行李后,就前往会场准备资料。2点开始的会议已经有许多人到场,看着参会人员都熟练周密地布置一切,我手忙脚乱地不知如何是好。林总整理着资料,反倒安慰我:“等下你无需做什么,全部由我来说,你只需记好文件位置,我需要的时候第一时间递给我。”
我郑重地点点头,便安静地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
会议全程,我仿佛是个木头人,所有人都说着专业术语,我全然不懂,手托着腮支撑着我这颗沉重的头。台上的战斗士个个精神抖擞,口若悬河地讲解自己公司的优势,以及能给对方带来的好处,面孔换了一张又一张,不变的是大家的斗志昂扬。我困意阑珊地听着,神游似的思想飘到无边无际,半痴半呆的努力不让自己睡着,甚至不知林总何时开始说了什么……
直到掌声突然响起,我才恍然清醒,迷茫地看向大家,原来会议结束了!
而开标结果需要明天上午,但是以目前招标商拥簇林总周围的结果来看,多半是我们赢了。我松了一口气,收拾着已经作废的资料,把它全部掷入绞碎机里。完成后续工作,出门之际,林总从被围绕的人群中走到我旁边说:“6点有饭局,你先回去休息一会儿,到时我打你电话。”
我点点头,走出会议厅,穿过花坛沿着人工湖向酒店客房过去。
人工湖内的荷花传来脉脉清香,一个人缓缓走湖边,捕捉空气中的暗香。已是黄昏时刻,明朗的天空浮散着淡淡的暗红色,不算强烈,也不温暖。夕阳在远方缓缓滑落,湖面没有了光线的照耀,也逐渐暗淡了下去。
前方有两位年轻人在谈论着什么,其中一位依稀说着,“不知他怎么会来,本来应该是他手底下的员工……”
我本无意偷听,也不想穿过他们身边打扰到他们,只得找一个长椅坐在湖边听风声。柔和的微风轻轻拂在脸颊,吹散了所有困倦,原本杂乱的心思,如今也似眼前的湖水一样温和平静。
很奇怪,我不喜欢大海,却对湖情有独钟。说到底海与湖唯一的区别也就是浪;无论风多大,湖永远都是一副静谧悠闲,沉着淡定的模样,无论遇到什么都哀而不伤,怨而不怒。而大海却会像发怒的孩子,与风一言不和就开始波涛翻涌,无情无义。
闭上眼,心无杂念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无人打扰,也无需陪伴,不理会俗念尘嚣,也不在乎繁华盛世,仿佛天地间没有一丝气息,只余我一人感受这苍茫天穹。
我总是喜欢这样放空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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