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百年魔道(3)
但杨迟的脸上,仍旧布满了结痂,平添了几分狰狞、凶恶之感。
那赶车人跳过来,护在了黎新觉身前。“公子莫怕,由我对付他!”
黎新觉却道:“不,切莫伤了他!”
“不要你假惺惺!这几日我躺在床上,无时无刻不在想着杀了你!”
黎新觉绕过了赶车人,走到近前。“我黎家虽不是武学传家,却祖祖辈辈与江湖人打交道,自有一番保命的手段。若不信,你我再赌上一局。就在这院中,以半柱香的时间为限。你若是能抓到我,哪怕是摸一摸我的衣角,也算你赢,在下甘愿将头颅奉上。”
“可你若输了,就必须让我抽一碗血出来!”
“好!”当下,杨迟便动起了手。他魔功刚成,人在魔气的作用下,变的目空一切。从前那个尚未长大的孩子,如今却敢与天下人一战。
杨迟近身上前,一爪落在了黎新觉的肩头。却是在眨眼的功夫,黎新觉身子凭空移动了三尺,躲开了这一手。
如此,越发激起了杨迟的好胜之心。脚下迈动,双手十指似勾,不断向着他攻去。
而黎新觉,却是身若游鱼,将杨迟的所有攻势都一一躲闪开来。
“如何?你可愿认输?”在急速的跑动中,黎新觉尚能够分神开口。
杨迟心中冷静了下来,情知自己上了对方的当。这家伙摆明了便是轻功出色,自己何苦与他打这个赌呢?
想到这里,杨迟抽身边便要向外走。
“你耍赖!”
“你能把我怎么样?”
院墙上,赶车人的马鞭又抽了过来,却是被杨迟顺势抓在手中。杨迟无意与他较力,便进而放手,人却是一头撞出了门外。
单薄的门板,被他一头撞碎,连带院墙都坍塌了一块缺口。如此,杨迟的力气可是大盛从前。但他却又并不感觉意外,一切好似都浑然天成,宛若他从娘胎里生出来便已经熟悉了这具身体。
杨迟终于逃出来了!这具身体,又重新听从了自己的召唤。长街上,杨迟好一阵痛快。
可而后,他却又迷茫了。“我该到哪里去呢?”他想回过头去找南秋雁。可想到自己这幅样子,简直如同鬼魅一般,如何能够面对自己心爱的姑娘?
“回家去吗?我又该如何同二爷解释?”天下之大,似乎已没有了他容身之处。
就这样,杨迟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京城中的百姓见了,纷纷避之。因为他这身上,好似胀满了浓疮一样,虽然已经结痂,却仍旧显得十分恐怖。
终于,他到了一处僻静的地方,他终于不用再忍受世人的眼光了!
面前是河水,秦淮河的枝杈。水面下,是一个令人作呕的面孔。那就是自己。杨迟好狠,恨不得将这面容击碎。可他击碎的只是水花,留在水中的容颜是打不散的。
“你很难过?”突然,一个声音在身后响起,惊得杨迟立即起身戒备。
“你是什么人?”
对方道:“我看你这样子,怕是入了魔。”
“入魔?你才是入了魔!”
“你别怕,我帮你瞧瞧!”
“谁愿意被你瞧!”杨迟闪身,想要躲过对方的手。可不知为何,对方看似无意的一抓,却好似封锁了杨迟所有闪避的路径。其结果,便是杨迟几次扭动身形,都自觉无法躲避对方的一抓。
于是,杨迟恼羞成怒,一拳打向了对方的胸膛。
却不想,对方却又似早就料到了这一手,而先于一步扣在他的腕上。
对方抓住杨迟的手腕,一股精纯且霸道的内力贯穿全身。本能之下,杨迟体内的魔功想要反抗,却耐不住此人内力之精纯。
“这是,原血魔功!你是**?”凌鹰大吃一惊。
此人正是凌鹰。他在街上,无意间见到了杨迟这样的“怪人”,一眼便看出此人是被魔功入体,故而跟了上来。
“你认得**?”杨迟道:“我这都是被那**害的!”
“别急,你慢慢和我说。”
金陵城南,此处离城已有数十里。霍逸轩和那几名九华山的弟子已经不见了,就连林笑也不见了!
常欢追了几十里,却又追了一个空。“哎,林笑啊、林笑,你为何会变成这个样子?”以往,林笑没有朋友,更是被朝廷追杀,故而养成了孤僻的性子。可如今呢?林笑有了自己这个朋友,却又成了整个江湖的公敌!
常欢当能想到,这天下的正道人士,恨不得上演一出除魔卫道的好戏呢!而林笑,正是他们最好的目标。
正当常欢不住感叹之际,他的心头却是一阵危机之感划过。几乎在下意识间,他的目光向着那危险源头望去。
远处,一个黑点已到了自己面前。是一支羽箭,正射向常欢的胸前。再想躲闪,却是已经来不及了。
对方的时机掌握得很好,正是常欢为了林笑而伤感,精神松懈的瞬间,箭矢便已经到了。
几乎是箭镞刺破胸前皮肤的同时,常欢的手也抓在了箭杆上,他的整个人也顺势倒卧下去,以减缓箭镞的冲击。
即便这样,箭镞刺破皮肤将近半寸的深浅。若非常欢及时抓住了箭杆,这一箭已足够令其致命。
躺在地上,常欢忙在胸前的各处穴位点击,止住体内气血。同时人在地上装作重伤,吸引对方的注意力。
四下里,除去春时的微风,什么声音也没有。却正是这万籁俱静之中,却饱含着肃杀之气。
突然,又是一支羽箭飞射。对方十分谨慎,没有贸然前来查看常欢的死活,而是再次发射了一根箭矢。
常欢无法继续装下去,索性便一跃而起,手中拔出箭杆,猛力向箭矢射来的方向掷了回去。
在对方射出第二箭的同时,因为集中精力瞄准,所以其身形必有松懈,也暴露了自己的位置。常欢正是抓住了这个瞬间,便是一招“鹰击长空”出手!
虽然铁枪换做了轻飘飘的羽箭,所能造成的伤害必定有限,可这一招的精髓犹在。
两杆箭矢在半空擦身而过,一支射向了常欢,而常欢抛出的那支却是射向了对方。
常欢飞身追上,半空中再次抓住了第二只羽箭当做武器。
一箭之地,差不多有百十步的样子。这对于箭矢来说,也不过是一个瞬间,对于常欢来说也并非是多远的距离。当常欢到了这一箭之地外,却发现地上掉落了点点血迹。
那射箭的人刚刚就在这里,而且还被常欢所伤!
即寻到了对方的踪迹,常欢可不能让其跑了,立时加快速度追了上去!
“老天,难道这就是天意的安排吗?”这一次,是南秋雁第三次出手攻击常欢,也是这三次之中,最有把握的一次。事实也正是如此,常欢险些便要被其射杀。
可她是一个“箭手”,真正成功的机会只有一次。或许,等到有一天她能如漠北神箭一样,才有机会射杀常欢!
她的箭,终究是“凡箭”,终究有迹可寻。正是被常欢两次抓住了这踪迹,才将她给伤了。
而只有漠北神箭,那才是真正的“神箭”,箭矢发射无迹可寻。而即便如此,却仍旧伤在了凌鹰枪下。“难道凌鹰师徒,就是漠北的克星吗?”
想要快步离开,却是脚下一软,栽倒在了当场。
常欢追了上来,心中不知是何滋味。“又是你啊!”
南秋雁昂着头,一副“要杀便杀”的架势。
“我再放你一次,你我之间的账一笔勾销!如何?”
南秋雁不语。
“你若不说话,我就当你是答应了!”
“我要嫁给你!”却未成想,南秋雁竟如此开口了。
常欢几次张了张嘴,只当自己是听错了。
“你听到了没有。我要嫁给你!”
“为什么?”
南秋雁道:“因为你杀了我的未婚夫!”
“那个叫做、叫做什么的蒙人?”
南秋雁道:“那已经不重要了。他已经死了!而你是杀了他的人,我要嫁给你!”
这是什么逻辑?至少常欢想不通这其中的逻辑。难道,这也是蒙人姑娘报复的一种手段吗?
当然,南秋雁足够漂亮,而且带着漠北之人那旷野的个性。常欢也是个男人,纵然他心中只念着雅儿,却也有一颗欣赏美丽的心。
可这个姑娘,他却丁点也不敢招惹。
而且,你也不要妄图与一个姑娘讲道理。世间的事,并非全都能被道理所讲清,更何况是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之间的道理。那便更复杂了。
所以常欢干脆的逃了,一路逃回到金陵城,却仍旧心有余悸。他这时候在想,莫非是那姑娘几次刺杀不成,想要以美色接近自己?
回到家中,常欢猛喝了半壶茶水。他心中好似有一个魔鬼,险些便要替自己接受了这个美人!但幸好,常欢还能够克制心底这个魔鬼。
“你回来了!”恰好,凌鹰也在这时候进屋。“历经百年,魔道又要大兴了!”
“师傅您说什么?”
凌鹰道:“世间阴阳轮换、日月交替,正邪融汇。每过百年,武林中便是一轮正邪交替。而今,又将进入魔道的时代了!”他是有感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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