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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也许人世间没有永久的爱情,却有着永恒的思念。

  自从与李非分居之后,每天的夜里,魏启明都延续着陷入失眠的痛苦之中。每个白天都只是一个相似的片断匆匆而过,前一夜的懊恼与哀伤还来不及稍做休憩,又一个夜晚就无情的降临了。

  当大部分的电视画面都已经祝您晚安之后,他仍然坐在沙发上,睁着布满血丝的双眼无法入睡。他是十分困倦的,看电视的时候脑袋昏昏沉沉的,也不知道看了些什么节目。实在忍受不住了,关掉电视上床,可只要一挨上枕头之后,头脑马上变得异常清醒,陈年旧事蜂拥而来,不断的在他眼前晃动,哪怕十年前她不经意说过的一句话,也无比清晰的出现在他的脑海里,周而复始,不断的在撞击他的神经。

  黑暗里,他闭上眼睛,她的脸颊仿佛从遥远的塞外逐渐飞扬到他眼前,又仿佛从漆黑的大洋深处慢慢飘浮上来,无论他多么用力去想其它的事情,徒劳的用琐事去分散注意力,她总是最后牢牢控制住他的视线,在黑夜里向他注视。

  她的脸是那么清晰,好象抬手就可以触摸到,但他不敢有丝毫妄动,生怕这飘浮在夜里的幻象会轻易消失。终于,支持不住的时候,他会睡着了,可梦境马上又开始接踵而来,一个接着一个,有好有坏,无一不是与她有关,最多的情节是他在不同的场景下请求她不要离开他,但她只会面带冷漠的表情离他而去,他最终因为抑制不住心底的悲伤而痛哭。

  每次他醒来的时候,都要仔细回想一下梦里的情景,自怨自艾,无法自拔。室内的家具,已经在微明的晨曦中逐渐显露出它们的轮廓。

  离婚后,他曾多次设想了他们的重逢,也许是某一天在街道上的不期而遇,或是在汽车上不经意坐在了一起,但始终没有发生。他坚持着不给她打电话,以尽快摆脱这感情的纠缠,倒是她不定时的和他联络一下,问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把他好不容易平静一些的心情再次扰乱。

  他知道她仍然关心着他,不过,也仅是关心而已。

  他们再次见面的时候,离婚已经过去了一年,因为他请她帮个忙。

  他们约了一家饭店见面。在去的车上,他激动不已,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过得开心吗?这些未知却转眼就要揭晓答案的问题,让他于再次见面的兴奋中又带有一些不安、慌乱,和好已经是绝不可能的了,但他还是希望知道她的近况。

  他们吃饭的时候说了许多,每到他提到对于她的思念,提及往事的时候,她都会用无所谓的态度说都已经过去了,何必再说。他相信她不会忘记,但更不愿被引起回忆,也许,她的创伤丝毫不亚于他,但她从来都是可以很好的控制自己的情感,从来都比他理智。他如果再纠缠的话,就成了无赖了,于是岔开话题。

  这一顿饭在平和之中结束,他坚持送她到不远的一家医院去,她要看望她的朋友。

  他们走在街边的人行道上,宜人的晚风掠过他们的面颊。她今天穿了一身休闲装,显得轻松活泼,但她的脸上,却带有明显的疲倦,眼角也开始有了与年纪不相称的、细碎的鱼尾纹,真是岁月不饶人啊!曾几何时,她带着还显稚气的微笑在舞台上为全校同学表演节目,用单薄的身体,用青春的双手演绎着生命的精彩。而今,他们都有点老了。

  仿佛弹指一挥间,他们都成了三十岁的人,过去的十年,是他们生命中最灿烂辉煌的阶段,而他们,在激情、抱怨、感激、愤恨中不知不觉得就把这十年消耗了。

  看着她消失在医院楼梯的拐角,他认识到,过去的一切,已经留给他们双方太多的伤痕,那些美丽的触角一经碰撞,就会引发那些血肉相连的伤疤隐隐作痛,难以愈合。十年感情,五年婚姻,已经拖得他们精疲力竭,唯有他一直在徒劳的拼命积攒力气,想迈出下一步,已经是不可能了。

  每一次他的表白与回忆,对她,对自己都是一种残酷的折磨。唯有将往事尘封,不再触及,他们才可以在精力恢复之后,各自获得新的生命。

  爱情,已经死亡,已经永恒。

  他们之间那千丝万缕的纠葛,也许今生都无法斩断,那淡淡的,若有若无却难以抵挡的思念,只是他们之间一种亲情的延续,而不再是爱情的延伸。她在学校礼堂的舞台上所表演的‘红烛舞’,冥冥预示着世间的一切:都要在燃烧之中灿烂,都要在灿烂之后消亡。

  一九九零年春天,魏启明休过寒假之后又回到校园当中。

  在山西,虽然刺骨的寒风表示严冬并未消退,毕竟当空的太阳照在身上已经开始有了一些暖意。而沈阳的冬天是阴冷而执著的,一冬的积雪还没有融化的迹象,夹裹着肮脏的灰尘颗粒躺在那里,象发霉多年的旧棉絮。

  风吹过的时候,人们总要下意识的拉紧棉衣的领子。光秃秃的柳树无力的在风中轻摇,已经干枯的枝条总要等到五月份才会再发出新绿。整个校园笼罩在一片灰蒙蒙的单调色彩之中,毫无生机,毫无活力。

  大家分开了一个多月,即使是这样的黯淡风景也不能影响同学、朋友们久别重逢的好心情,除了在一起聊聊各自在假期中的见闻以外,也有不少人以去饭馆聚餐的方式来庆祝一下新学期的到来。

  他和二哥,还有他们一个专业的、另外一个班的一个北京哥们,他们都叫他炮哥的,加上程永辉,走进一家朝鲜饭馆的时候,看见了好几桌认识的人,有本系的,也有外系的。

  二哥忙活了一圈和众位人等打招呼,不管熟不熟,哪怕只在厕所里点过一次头的人也报以热情的笑脸,等他回来坐下的时候,他们已经是一杯啤酒下肚了。

  炮哥满脸愁云,二哥喜笑颜开,魏启明搞不明白二哥是克制功夫到家还是真的头大无脑、没心没肺?他们俩都有三门功课要补考,炮哥每喝一口酒就低下头叹一口气,双眼发呆,过于早熟满布沧桑的民工脸于悲哀中带着无奈。

  二哥则谈笑风生,仿佛是补考是别人的事儿,跟他可毫无关系。

  多年以后二哥多了一些成熟,但笑对人生的态度却始终如一,悲伤也好,伤心也罢,从来都是快快乐乐的生活。他们曾笑二哥是个没脑子的人,现在看起来,活在世上脑子多了未必就是好事。

  魏启明一度认为在这个世界上生活得最开心的人是那些轻度智障者,比如香港电视剧的肥猫,每个人在他们眼中都有可爱的地方,他们不会计较付出与收获的比例是否合理,不会为明天的日子绞尽脑汁的去苦思冥想,于他们而言,不会去研究生的欢乐与死的痛苦,他们就活在今天,活在现在,享受着人生在世的美好过程。

  魏启明和程永辉没有要补考的,了无牵挂。二哥嘴里嚼着拍黄瓜,喝着啤酒,一边还嘻嘻哈哈的劝慰炮哥:“至于的吗?老炮。不就是补考吗,有什么呀!喝酒喝酒,甭跟死了老子娘似的。”

  魏启明也跟着劝道:“就是就是,补考有什么呀!虽然我这辈子还没有补考过,也知道补考不过是走个过场,题目比正式考试简单多了,再给监考老师上个笑脸,你拿书抄老师都不理你。再说了,你们那么多老乡都补考,按补考数量来算,你们俩还是并列学期补考状元呐。”

  那一学期以及以后的若干学期,北京同学和少数民族、边远地区同学参加开学补考,成了本校的惯例话题。一般正课要考四到五门,他们基本都要补两到三门课左右,如果哪位只要补考一门,就算上上大吉了。如果没有要补考的,那简直是要请客庆祝的了。

  二哥指着他的鼻子说:“老魏你甭得意,别以为自己怎么着似的,总有一天你也要补考的!到时候你就不牛了。少在这气我们。”

  二哥的诅咒在一年后果然应验,他连着两个学期都补考了《电工学》,第一次的时候他还哭了一鼻子,为从小学开始就没有补考过的记录被打破而感到耻辱。第二次就有些习惯了,跟着二哥复习功课,打探消息。

  炮哥听着他们的调侃,猛灌一口酒后,头垂得更低了,愈加沉重的叹了一口气,一支胳膊从颈后环抱着头,一只手拿着酒杯,半趴在桌子上盯着一盘生拌牛肉不言不语,那样子看起来要多痛苦有多痛苦。

  熟悉他们脾性的莫过于魏启明。

  他不理二哥,转过头去对正在幸灾乐祸笑得一脸褶子的程永辉说:“你看补考的同学多可怜!对于这样的后进生,我们要发扬传帮带的积极作用,帮助他们渡过难关,让他们知道组织是不会忘记他们的。具体这样,小程你看看可不可行:以后开学补考前,我们组织一下麻将赞助赛,赢的钱不许进腰包,要赞助给他们交补考费,避免他们承受精神和金钱的双重痛苦。他们就不要参加了,万一输了岂不是雪上加霜。这样,钱的问题就解决了,以后他们就可以更加肆无忌惮的玩牌,喝酒了,反正有组织呢。考试前也不用象我们一样开夜车了,这么傻的事,就交给我们干吧。至于眼前这二位同志的补考费,我看咱们俩就一对一赞助了吧,才五块钱嘛!”

  考试前大家都要开夜车学习,上学期末是第一次期末考试,尤其让人重视,因为大家还不知道大学考试的严格程度,有备无患总比惴惴不安好。也许炮哥和二哥认为大学的考试不过是走个过场,还嘲笑别人假认真,也不知他们从哪里找到那么强的自信心,根本没在乎,结果是双双落马。

  二哥撇着嘴吐出一个烟圈,无耻的冲着已经咧着大嘴傻笑起来的炮哥说:“这可是他们说的,老炮,听见没,不要白不要。这么着吧,也不用另交钱了,你们俩把今天这顿饭钱给结了吧。”

  他们学校以及其他的院校存在着一个现象:湖北、湖南、山东、江西等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都吓人的高,通常被他们这所普通院校录取的考生都在五百分以上,他们这种成绩如果在其他省份,起码是重点院校本科录取分数线。放在北京,走个外地全国重点大学绝对没有问题。

  二哥跟他们讲了一个他们高中同学的故事:放榜那天,二哥去到学校看成绩,只见一个女同学泪流满面的拨开人群,狂奔而去。二哥以为是个落榜生,还讥笑了几句,旁边有人告诉他,那女的考了六百多分,一心想上清华,可惜被北大录取了。二哥冲着女孩离去的方向狠狠的吐了一口唾沫,说真TM不要脸。如果在外省,哪里还轮到她如此矫情,能上个重点大学就阿弥陀佛了!

  二哥他们都是四百分出头录取的,算是挺丢人的了,可有些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的同学却比他们还低,只有三百多分,算是给北京同学垫底了。每次补考前都是北京和边疆的同学大团结时期,一起研究作弊,一起去找任课老师泡考题。完事了北京同学照样看不起难友们,照样不积口德的对少数民族兄弟姐妹们冷嘲热讽。

  有些革命老区的同学千辛万苦的考了出来,所要经受的苦难远不止考试前的点灯熬油。他们班另外一个寝室就有个同学是从江西井岗山来的,他每学期只能从家里带来二百来块钱,平均每个月就只有四十块钱花费,加上学校每个月补助十块,就是五十,自己再争点气,整个奖学金什么的,平均每个月也就不到一百块钱。这一百块不到的钱包括买饭票、买菜、买书、买衣服、买日常用品、偶尔上街逛逛等等花费。其中的苦处是一般人无法想象的。

  井岗山同学从报到到毕业,一直穿着学校军训时发的军装,从来都是两毛钱的菜,不抽烟不喝酒,不与人有过多的交往,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花费。

  毕业之后,老少边穷地区的同学也没有分到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福份,一般都要回家乡。如果可以留在一个中等城市,就算不错的了,毕业分配对于他们一生的影响,可谓意义重大。

  于是他们在学校的表现一般都很积极,平时规规矩矩,绝不成为落后典型。力争能当上班级、学校干部,为他们日后的出路早早铺砖垫瓦。最大的一块砝码是在学校期间入党,不但可以分配时选择本省最好的地方,留校,甚至进入北京部级单位都非常可能。于是他们积极做各种好事,勤于向党支部书记汇报思想。

  而在魏启明这些思想落后学生看来,他们的所作所为非常功利,让他们看不起。

  奖学金魏启明没得过,虽然他每次考试都在前十名,按名额分应该有个三等(75块钱),可大学班级还搞综合测评,学习成绩只占40%,其余还要看出勤、参加班级活动等,由所有同学互相打分,每每综合测评下来他就变成了二十多名,只比二哥强点。

  他不愿意和性格不和的人交往,给班级大数人的印象是冷漠、孤僻,他也不愿意和他们那些人争,他还不至于要靠奖学金改善生活质量。

  他的冷傲换来的是别人的讽刺和沾沾自喜,那个一样要靠奖学金改善生活的江西班长,每次假惺惺的来安慰魏启明,他就冷嘲热讽班长一番,愈加得罪了占班级大多数的穷困同学,他就愈加跟奖学金没缘。

  魏启明的生活费在班级比起来算中上等,妈妈每月给他寄两百块,最后一个月还要多寄一次,他们家就是卖服装的,衣服由妈妈寄来。除了早餐,他每顿都吃学校食堂最好的菜,一块二一份:红烧排骨、干炒瘦肉或者鸡蛋炒火腿什么的。

  记得有一次中午,有久违的红烧排骨,他狠狠的打了两份排骨,一个人小心翼翼的跑回宿舍吃,唯恐被二哥等没买到的人分一杯羹,岂知他开门的时候把饭盒打翻在地,只剩下一小份排骨,后来被二哥连说活该,谁让他想吃独食!

  学校三个月发一次补助,基本上发的那天下午他们几个就把其中的四分之一送到饭馆去了,然后换成烟,再不就是分批送给台球厅的老板娘。

  日子一天天象流水般静静的过去,他们既不用操心未来,反正还远;也不用怀想过去,过去也是一样的学生,没有特别的不同。除了一些孩子气的鸡毛蒜皮的不痛快的小事之外,他们过得舒心畅快,充满阳光。

  宋文宝热衷于在这个三十人的班级里兴风作浪,他东北大汉的外表与豪爽的言辞最早取得了很多人的好感,掩盖了他的粗俗与霸道。在新生开学不久,他靠武力威胁和物质利诱拉到选票,当上了劳动委员。班长在他的铁腕控制之下,碰到大事小情都要象个跟班一样向他请示汇报,整个班级笼罩在一片乌烟瘴气之中。

  寝室的其他人,除了魏启明、二哥和老大不怵他,一是惧怕,二是利益,都不同程度的服从于他。魏启明和二哥干脆眼不见为净,向外班发展,很快结识了几个沈阳的哥们,整天泡在他们宿舍里,熄灯才回来。

  老大一身正气,不畏强权,碰到不合理的事情往往硬着脖子和宋文宝吵。宋文宝知道和老大动武是不明智的,他那干瘦矮小的身躯不具备武力解决的前提条件,而宋文宝也不具备引经据典、口若悬河的说服才能,往往被老大把他苍白无力的借口驳得一干二净,哑口无言的楞在当场。

  有时魏启明都同情起老粗来,老大是宋文宝的一块塞在喉咙里的大骨头,咽不下去,吐不出来!

  他和二哥对于眼前的是是非非采取不闻不问态度,这样的轻蔑也伤害了宋文宝一统江湖的自尊心,给他覆盖着班级的网一般的影响力留下了无法弥补的漏洞,也挑战了他的智力和德行。

  他曾试探了几种路子来软化他们,最终无功而返。到他想用武力压服他们的时候,发现他们已经联络了强大的沈阳本地同学外援。他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做了一些手脚,把他们从班级非正式活动中孤立起来,算是在精神上安慰一下自己。

  魏启明对于宋文宝这类人十分反感,因为他的霸道。但有时也十分佩服他的坚决果断,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人的性格决定着命运,可人的性格到底是天生的还是后天成长的?

  宋文宝的性格也代表着很多人,他们对于权利有着狂热的渴望,征服和控制别人是他们孜孜追求的乐趣,无论大事还是小事,他们都喜欢发号施令,唯我独尊。

  虽然这样的人不太受欢迎,但往往他们会取得成功,如果成功是以权利计量的话。

  而在面对强权时,很多人,像娄伟、老六、班长等,也甘心屈服于这样的霸道,有时获得一些照顾还感激涕零,甚至助纣为虐起来,没有一点硬骨头。正是由于没有人敢公开反抗,才会令得强权主义者从最初的试探变得一步步强大起来,逐渐膨胀了野心,肆无忌惮、为所欲为。

  而魏启明喜欢的是‘君子之交淡如水’,不喜欢干涉别人也不喜欢别人干涉他,只要事情没轮到他头上,他是没有兴趣去指手画脚的。他对于权利没有十分刻意的追求,宝马香车也好,竹篱茅屋也罢,适志便逍遥。

  他不愿意违反自己的意愿,更不愿意主宰别人的意愿,但这并不符合现代社会的价值观,往往让他对很多事情提不起劲头,给人留下懒惰、颓丧的印象。

  自从春节那次谈过之后,他没再找过高中同桌,在她上学之后给她写了一封信,信里说明了他的想法,决定和她分手。她给魏启明来过两次信,说她并不赞同家里的态度,可也不敢公然反抗,希望他能和她一起克服眼前的困难,珍惜他们的感情,相信时间长了事情就会有转机。

  和她同校的高中同学转告他说,她那阵子伤心得很厉害,哭了几天。

  他始终没有给她回信。他一般不会轻易下决定,而一旦决定了的事情往往不会更改,即使他知道是错的。

  对于那个雪夜的初吻,他感到歉疚的是,他并没有像她一样沉醉。

  一九九零年的夏天就在不知不觉之中滑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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