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典花楼(上)
金陵自古繁华。虽然明朝已经建立三十余年,可许多金陵百姓还是向往一百多年前的生活:据京城老一辈听更老的一辈说,一百多年前,百姓一天要吃三顿饭。宋代城商繁荣,没有宵禁。元代时,宵禁时有时无。有明以来三十年,国策稳健,保留了宵禁。在神州大地上,随着铁一般夜色降临的是归于寂暗的沉静。寻常百姓重新回到了日落而息的时代。日出日落之间,两餐足矣。
八月十五这天,金陵百姓分外欢喜。因为年轻的皇帝下令:中秋同乐,不必宵禁。在黑暗中压抑了百余年的京师街道似乎在一瞬间,燃起了灯火。日落时分,晚餐已毕。百姓们呼亲唤友,走街赏月,也和富贵人家一样,享受一回夜色下的欢聚。中秋节在金陵曾又称作女儿节,有“女不祭灶,男不拜月”的习俗,传说嫦娥羞见男人,故中秋节日均由主妇动手,这时主妇要穿上新衣、裙子和花鞋,以讨嫦娥欢喜,以求得全家团聚平安。团圆饭后,南京女子三五成群相约夜游,走街串巷,互拜亲朋,赏月看花,此来彼往,以寓月圆人亦圆之意,直至深夜方散,称作“走月”。其间男女相会,一如上元佳节。
与整个京城其乐融融的气氛不同。两个异国来的姑娘却不是那么开心。
朱棣突袭蒙古草原之后,北元皇帝坤帖木儿决定献上精通汉俗的雅若公主换取和平。哭哭啼啼的雅若在绝望中南下和亲。这使得心怀篡逆的草原将领鬼力赤,深为忌惮。和亲使团未走到大明边境,就被暗中作乱的叛军劫杀。危急时刻,力有不逮的哈森慌乱中拔出了雅若的青铜剑,仗着削铁如泥的宝剑保护雅若逃入了大明境内。进退无路的雅若在哈森的建议下,快马加鞭直下金陵,希望促成和亲。内忧外患的草原已经不复百年前的雄风,唯有求取大明赐予的太平,才能全力应对内部的叛乱。
哈森护着雅若,一路南下,不敢稍歇。为保平安,哈森女扮男装,与雅若乔装成小夫妻,一路上只敢在大城邑中的正经客栈留住。幸是大明境内算的太平,顺顺当当到了京城。
一路上被中原富庶震惊的雅若,到了南京城时,依旧满面崇敬,那高峻威严的城墙,络绎不绝的行人,鳞次栉比的商铺,琳琅满目的商货让她难以置信:中原繁华,实在非草原可比。
哈森就没了这般心绪,拉着四处张望的雅若往城中走去。一路奔波,澡都不敢洗一个,两个姑娘活活变成了糙汉子,可得找个好住处,歇缓几天。一身蓝色短打的哈森俨然是一名武师,拦着一个路人抱拳问道:“兄弟,这里最好的客店怎么走?”
那书生温文有礼,有着京师治下读书人大方好客的秉性,抬手回礼道:“这位兄台想必是外来的,要说着京师最好的客店,就在东城朝阳门里面,皇城下东南边,有家典花楼,是京城数一数二的。”
哈森别了书生,就拽着雅若急急忙忙往典花楼去。
典花楼是近两个月突然建起来,却已然是京城最大的客栈。那楼就建在皇城边上,占地极广,主楼建造别致,一楼内放着大大小小六十四张八仙桌,把中间围成个圆场,三教九流、三百六十行人物常常坐立其中,兜售才学货物。中间第二层,有几间雅阁,围着一楼的圆场分布,恰好从二楼的围栏下看得见一楼圆场的景象,二楼之上,非富即贵。至于三楼,据闻是典花楼主所居,不迎外客。楼内外上下,时令花卉充斥其间,更有南洋的奇花异草,品目繁多,令人惊叹,故称典花楼。有好事者,称楼主为典花少卿,一时名扬京师。
黄昏时分,典花楼外走过来三个男子。走在前面的一人端的是大富大贵,一身紫色绸缎的盘领袍,高高举着的手臂上停着一只雄鹰。几个典花楼的门倌识得的急忙迎出来:“曹公大驾到了,三位里边请!”
李景隆尬笑一声,抬手间,自有门倌把鹰收了去:“不要张扬,本公有贵客。”小厮知道李景隆将二层包了,不曾放一人上去,只等他来。这李景隆在京城位高权重,诸王不在京,位列公爵的他已然是显赫至极,自是难免倨傲了些,从不曾见他也有如此恭敬待人的时候,小厮不由得睁大了眼睛:只见李景隆闪进身来,回首端立门内,躬身将一位穿红袍的年轻人迎进来,那年轻人身后还跟着一位穿白衣的中年人。李景隆又侧身走在前面,红袍年轻人竟也毫不谦让,端步跟着,昂首上楼去了。那白衣中年腰悬大剑,神情肃然,紧跟其后,时刻关注着周围的动静。好在八月十五,人声嘈杂,并无多少人注意到李景隆带来的这二位贵客。
李景隆打点好了小厮,走进雅阁来,朱允炆和铁铉正坐在窗前,看着一楼的繁忙景象,见李景隆进来,朱允炆打趣道:“真是个好去处,兄长平日里逍遥地紧呐!品味京城繁华,兄长算得行家。”
“正是正是。”铁铉也赞叹道:“若无曹国公的面子,下官如何上得这典花雅阁!”
李景隆却红着脸:“看看,我就知道,陛下与铁公赌赛,微臣本不该来,一路尽心打点,还落得二位取笑。”
朱允炆轻按右手,示意李景隆入座:“快些上菜吧,朕也想瞧瞧铁公心心念念的南洋鲜味,究竟如何。”嘴里说着催菜,眼下却流连于民间的热闹繁华。朱允炆生长于宫墙之中,是极少体味民间苦乐的。每当困顿于浩瀚的书海和冷峻的红墙,他对外面世界的幻想就愈加强烈。回想方才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穿梭的画面,正合了辛弃疾的那一句: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他正沉醉于治下的盛景,却被楼下的一声粗喝惊醒。分明是个女子的嗓音,却带着比村夫还要无礼的语气。
“哎,小子,一间最好的屋子。快快快!再上最好的饭食来!慢,先送沐浴的热水来!”
朱允炆定睛看去,只见两个行走着的破麻袋从门口闯进来,活似《搜神记》绘本里的妖怪,二人破烂脏污的衣装与楼内华丽的世界形成了鲜明的反差。朱允炆本能地避过脸去,再回头看看原本鲜美的饭食,只做出无奈的一声叹来。
那两团麻袋正是奔波日久的雅若与哈森。她二人好容易到了京城,不须再低调行事。就算是为了吃,哈森也是主张去数一数二的客店的。雅若性子随和,自然由得哈森。二人刚进典花楼大门,就被门倌拦下了,哈森也不废话,晃了晃手中银锭子,一把推开门倌,护着雅若进楼去了。哈森那粗狂的音调,破烂的衣服直引得满座侧目。到了客房,小厮不久就放好了洗澡的热水,桌上慢慢都是美味佳肴。
哈森一挥手,把小厮打发出去,内锁了房门,准备沐浴。正伺候雅若宽衣,雅若见她一步三回头的往桌上瞧,红的烧肉,青的果蔬,琉璃色的汤饮,看得哈森涕泗与口水横流。雅若无奈道:“你先去吃,我自己洗,一会儿换我来吃,你来洗。”
哈森得了赦令似的飞奔而去,抓起一只猪手满满啃下一口,才含糊道:“好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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