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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谜团


  蔷薇接住那只带着钻戒、蔻丹流光的手。秦若娜笑起来面若桃花,她的气质与风度都已经是西方的,但眼神里藏不住的那股风流顾盼,却来自上个世纪江南古镇的烟雨巷。蔷薇定定看了两秒,真是个美人。很多女人骨子里就有一种多情的优美,与青春、出身无关,完全是天性与功力。

  “林小姐,你不用觉得意外,我今天是顺路过来看看你的。”秦若娜说。

  “牧太太,”蔷薇刻意强调这个称呼,“你想喝什么茶?”

  “我不喝茶,坐一坐就走。”秦若娜打量了一下整座屋子,“这房子,还是跟先前一样,史蒂文真是念旧。”

  蔷薇想,史蒂文应该是牧的英文名。

  这时阿梅端来两杯茶,确切地说,蔷薇的那杯是加了维生素的白开水。

  秦若娜端起茶闻了闻,“说他念旧,连茶也没换过品种。林小姐,你身体最近还好吗?”

  蔷薇没有防备她会这样问,“牧太太想问什么?”

  “林小姐,你别误会。我比我丈夫更关心这个孩子。”

  “牧太太,你知道?”原来这场交易他们夫妻都有份参与。

  “劳拉就是我找的。我找到她,让她帮我物色人选,后来史蒂文选中了你。”

  蔷薇更加吃惊,“这么说来,是你找的我?”

  “是啊。”秦若娜放下茶杯,“是我找的你。以前也找过一个,但没成,被史蒂文打发掉了。你也知道,他这个人在很多方面太苛刻。去年我到处物色,他没有一个满意的,直到找到了你——林小姐,史蒂文有没有为难你?”

  “牧先生很照顾我。”

  “那就好。”秦若娜浅浅一笑,白皙的侧脸陷在酒红色的波浪卷发里,像刚出壳的新米。

  蔷薇想,这样一个牧太太果真和牧是天生般配的。秦若娜今年二十五岁?三十岁?总之是叫人猜不出年纪的女人。她属于不会老的典型,即使到鸠首鹤发的年岁,当她布满鱼尾纹的眼角轻轻一弯,你就又从她眼里看到了多年前那个颇具大家子气的明艳女郎。

  “你一定好奇,我为什么会找你来。”秦若娜看着蔷薇,“因为我没有生育能力。”

  “牧太太……我很遗憾。”蔷薇用英文说。这话用中文说难免显得矫揉造作。英文就这点好,直白,粗放,遮掩掉许多不必要的局促。从秦若娜说自己是牧太太的那一刻起,蔷薇就猜到了这个事实。但秦若娜根本不需要她的同情,一个连孩子都可以用金钱买的女人,她没资格同情人家。

  秦若娜说,“我跟史蒂文结婚有八年了。结婚的时候我怀了孕,但是流产了。后来大病一场,无法再生育孩子。史蒂文一直很自责,怎么说呢,他一直认为那孩子是他给断送的。”秦若娜说着,语气悲凉起来,“有一次我们吵架,我离家出走,不小心从一个台阶上摔了下去,史蒂文找到我的时候,孩子已经没了……我从没怪过他,但他仍然不肯原谅自己。”

  “牧太太……”蔷薇突然有些无措。她真有点同情眼前这个女人,不能做母亲,是所有女人的缺憾。

  “林小姐,”秦若娜握住蔷薇的手,“我拜托你,一定要好好照顾你肚子里的孩子,我和史蒂文都不知道怎么感激你。”

  “放心吧。我会好好照顾自己,好好照顾你们的孩子。”蔷薇说出“你们的孩子”,心里忽然落进去一根针似的,隐隐刺痛。她的孩子,那个有一半基因来自她的孩子,将拥有一对完美的父母,母亲不是她,她只有想念的份。

  “林小姐,介意我上楼去转转吗?”

  蔷薇连忙点点头,“当然不介意。”房子是牧的,自然也是秦若娜的,哪里轮得到她来介意。

  秦若娜微笑颔首,眉梢不自觉飞了一下,算是感谢。她拾阶上楼,走到书房门口停下了,“这书房,是史蒂文的宝。”她回头对蔷薇说了这么一句,笑得微微露齿。秦若娜的凤眼含春是自然的,清傲高贵是自然的,连不着痕迹的性感也是自然的。上流社会的女人,早就把自己练得千般闺秀万般优雅。

  “林小姐,史蒂文……他对你好吗?”秦若娜忽然又问出这么一句,一双明眸似笑未笑。

  蔷薇怔了怔,“他对我挺好的。”

  “那就好。”秦若娜脱掉了外套的腰身,纤细得禁不住只手一握,她轻轻推开门,却没有进去,一身墨绿倚在门框上,沉沉看着那扇巨大的落地窗。蔷薇这才深刻明白什么叫“素装才罢,款步书堂下,对净几明窗潇洒”,牧会娶秦若娜,是因为秦若娜式的款步,秦若娜式的潇洒,秦若娜真是天生让男人陶醉的那一类女人。

  “这间书房我好多年没进来过了,”秦若娜看着那扇窗,喃喃地说,“连这座房子,我都是好几年前才来过。自从孩子没有了,我跟史蒂文,几乎很少见面。我曾经向他提出离婚,但他没答应。你知道吗——”她忽然转眼看着蔷薇,“史蒂文绝不是你看到的那种人,他尽管刚愎,过分冷静,有时候又喜怒无常,但内心比谁都要善良,他不愿和我离婚,就因为他知道我不能再生育。但他自己呢?他宁愿这么多年过着没有孩子的丁克生活……去年,我想不能在这样下去了,我告诉他,我们得要个孩子。我欠他的。”

  “牧太太……我真遗憾。”蔷薇仍用英语说的。牧讲过他“欠了”一个人,这个人该是秦若娜吧。牧说他欠秦若娜的,秦若娜说她欠牧的,这一刻蔷薇竟然有点感动,感动于牧的重情重义,感动于秦若娜的柔韧胸怀。

  “薇薇安,”秦若娜突然叫了蔷薇的英文名,“谢谢你。”

  “牧太太……”

  “我谢谢你,是应该的。从刚刚进门的第一眼,我就知道自己没有看错人。劳拉说你读了很多的书,这一点我能看出来。”秦若娜边说边给了蔷薇一个笑容,确切地说,是一个媚眼。秦若娜的风流贵气是天生而成,毫无矫饰。

  “牧太太,谢谢你。是我运气好,找到了你这样的主顾。”蔷薇说着,自己都觉得心酸。

  “你别这么说。其实,我没有读太多书,能够嫁给牧,很多人都觉得我上辈子积了福。也是,我们骨子里并不相配。”

  蔷薇忽地一愣。

  秦若娜继续说:“你知道吗,以前他有空闲的时候喜欢在这书房里坐着看书,一看就是好几个小时。有一次我走进去,想看看他在读些什么书,他忽然对我冒出一句‘伍尔夫死得可惜了’。我半点都不能懂,我哪知道伍尔夫是谁?我问他,伍尔夫是不是他的朋友,他没说话,合上一本书就出去了。我看了那书的封面,上面的英文我还勉强认得:《书与画像》,作者伍尔夫。其实,怎么说呢,很多时候我跟他说不上话,永远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秦若娜笑一笑,“但我不介意。”

  “牧先生……的确是一个很有修养的人。”蔷薇附和道。

  “怪不得史蒂文会选择你。”秦若娜又笑,笑得既开怀又大度,“我都是实话实说。”

  蔷薇先是震动,然后又释然。秦若娜话里有话,仿佛是在暗示:即便她跟牧完全没有精神交流,但她一点都不在乎。因为婚姻不是用精神食粮绑在一起的。现在,只有傻子才会去坚守所谓精神之爱。蔷薇瞬间更加明白了一个定理:这年头,远远不是林徽因、梁思成、金岳霖的年代,这年头,人们相聚、相恋,精神是顶次要的。牧爱秦若娜,死心塌地为了她成为丁克族,因为秦若娜极尽了女人所有的本性,那样明媚,那样性感,满足了雄性对雌性的一切索求。而她李蔷薇,除了满腹诗文,别无其他,一切女性应该有的灵气、柔情、娇媚,都与她差了十万八千里,所以说,她活该被梁正抛弃,活该孤身漂泊,然后顺理成章地成为一个天涯剩女。

  “牧太太,你说笑了。”蔷薇有些局促。

  “开个玩笑嘛。”秦若娜笑着关上书房的门,“我也该走了。”

  她们走到楼下,阿梅再来续茶。秦若娜没喝两口,从手提包里拿出一个礼盒,放到茶几上,“这是朋友从国内带来的西湖龙井,不像唐人街的那些次品。我今天就要去纽约参加聚会,史蒂文又在公司忙事情,还不知道我今天能不能见上他。林小姐,这盒龙井就拜托你交给史蒂文。他很喜欢喝。”

  “好的。”

  “我该走了。”秦若娜站起来,“林小姐,看你气色还不错,我也放心了。”

  “牧太太,我送你。”

  秦若娜走到门口,对蔷薇一笑,“林小姐,再见。”

  “再见。”

  蔷薇看着秦若娜走出去,脑海里还停留着她的笑容:闺秀,风韵,以及娇媚中透出的一点书卷气,全是男人最难抗拒的。所以秦若娜有十二万分的自信,这自信让她对于正在孕育自己丈夫骨血的李蔷薇,丝毫没有一点戒备,反而是无比坦诚。

  不知为什么,这对夫妻在蔷薇心里聚起了一个混沌又稀薄的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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